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蜂产品,食糖和肉制品等5类食品21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蜂产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糖55批次,肉制品7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样品情况:
1、淘宝小王粮油店(经营者为颜士珍)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临沂市蒙山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162m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天猫雅因乐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西德上科技药业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西广来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元钙铁锌有机米粉,钠检出值为0.230mg/100kJ,比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0.6mg/100kJ)低61.7%。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哈尔滨市道里区雅罗特维尔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绥芬河市爱尔格林经贸有限公司进口的特里普乔卡·椴树蜜(原产国:俄罗斯),氯霉素检出值为0.56μ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黑龙江、江西、山东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黑龙江、江西、山东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1、溶剂残留量。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浸出工艺生产植物油所用的溶剂。《大豆油》(GB/T 1535—2003)中规定,四级压榨成品大豆油中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检出值小于10mg/kg视为未检出)。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长期大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产生影响。
2、钠。钠是人体必需的营养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中钠元素指标不超过24.0 mg/100kJ,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钠含量不得低于标签明示值的80%。钠元素不达标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不满足质量规格要求、食品原料本底含量不清等;生产加工环节控制不严,包括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
3、氯霉素。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蜂产品中检出氯霉素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蜂农为防治病虫害而非法使用禁用兽药氯霉素,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养蜂地域的环境受到污染。氯霉素可能会抑制人体骨骼的造血功能,引起人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状白细胞缺乏症等疾病。过量食用高含量氯霉素的蜂蜜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