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文明办主任 王德堂
2015年以来,龙岩市上下同心,团结一致,在争创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道路上砥砺前行,全力以赴,奋勇拼搏,创城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最终成功摘得“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回顾三年的创建历程,龙岩市在追求文明城市进程中探索形成了“四个结合”的做法,主要表现在:
一、坚持教育引导与实践养成相结合,在市民素质上提升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全民参与是根基。三年来,秉持治城必先育人的理念,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三红”精神,引导市民在参与创建中提升道德境界和文明素养。一是主流媒体加大力度宣传。《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龙岩人民广播电台三大市内主流媒体分别开设了新闻专题、专版专栏,突出反映我市各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典型事例、好人好事,曝光不文明行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闽西日报》在要闻版开设了“美丽龙岩·你我共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专栏,刊发了200多期消息类新闻或综述文章;龙岩电视台在新闻综合频道“龙岩新闻联播”栏目中推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和谐美丽龙岩”新闻专栏,营造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龙岩人民广播电台在“龙岩新闻”“博说身边事”等栏目中开设“文明城市大家谈”专栏,滚动播出大量创城公益广告。二是强化新媒体宣传作用。以龙岩文明网、文明闽西网以及市文明办官方微信、微博为网络宣传主阵地,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创城工作宣传。龙岩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微博“生态龙岩”和“中国龙岩”手机门户新媒体平台开设“做文明市民 建文明城市”“红土先锋”等专栏,为市民提供核心价值观动态信息2000余条。闽西新闻网站开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共建和谐美好龙岩”专题页面。红土地视频网积极开展创城宣传,访问页面日均3.6万页,约每人每天观看视频新闻18条。新罗TV微信公众号开展争创文明城市网络问卷有奖调查,3万多名网民积极参与。三是加大创城公益广告宣传。在中心城区制作安装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300多块(次),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区大型户外广告的公益广告数量超过了户外广告总数量60%,龙岩中心城市总长5万多米的建筑围挡、围墙中制作了五万多平方米公益广告宣传,所占长度超过50%,远远超过了三分之一的公益广告宣传要求;在九一路、龙川路、人民路、龙腾路等主要路段制作安装了5000多根灯杆道旗公益广告,在城区300多部公交车身、公交TV、500多部出租车和单位、商户LED显示屏、楼宇电视、社区小区广告栏以及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讯公司沿街机柜都设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市民公约、“八不”行为规范、移风易俗等公益广告和创城知识宣传内容。四是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宣传。街心广场、六一广场、火车站广场等大型广场添置了大型电子显示宣传车和移动展板;公交车、出租车和沿街门店的LED显示屏滚动字幕;所有星级宾馆、小餐饮门店全部设立了“不剩饭,不剩菜”的光盘行动提示牌,倡导节约、文明用餐。新罗区组织进社区开展“幸福社区行·欢乐乡村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主题大型公益活动20场次,观看人数达10万多人次。五是编发创城材料宣传。市委文明办编发《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文明市民手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文明交通做表率倡议书》等宣传册、宣传单20余万余册进行广泛宣传,增强了广大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认同感和紧迫感。六是设立道德讲堂宣传。市区共设有2个“道德讲堂”总堂,在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学校)中设有300多个“道德讲堂”,每年开讲1000多场次,通过道德讲堂(文化讲堂)宣传核心价值观和文明城市创建,受教育人数达40余万人次。七是榜样示范引领宣传。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美德少年等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基层巡讲巡演等活动,以好人为榜样,形成好人效应,提升文明创建软实力,引领龙岩新风尚,为创城注入了强大动力。如今,龙岩已产生2位全国道德模范、1户全国文明家庭、1位全国十佳孝心少年、37位“中国好人”,1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017年7月成功举办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获得中央文明办的好评。
二、坚持全民参与与共建共享相结合,在创建氛围上营造
在“创城”活动中注重以点带面,凝聚全民参与的力量。一是领导干部作表率。建立了市领导挂钩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督导创城工作制度,通过市领导深入走访调研,定期督导,帮助协调解决民生难题和创城工作中发现的其他重要问题,推进了所挂钩街道办事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二是党员干部作示范。开展了在职党员进社区争当创城先锋、市属单位挂钩中心城区社区推进创城工作等活动,发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创城,通过入户入店开展 “两宣传一调查”、文明交通劝导、“门前三包”督导以及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等活动,提升市民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我市每年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均达到90%以上。中心城区142个市直单位、92个区直单位与全区71社区和城中村挂钩结对,组织了30家非公企业与社区挂钩参与创城,发动市、区两级共254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13383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并建立社区网格临时党支部240个。市、区两级共建单位合力推动落实共建项目300余个,开展共建活动500余场次。三是市民群众勤参与。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创城大妈”、交通志愿者服务队以及文化、环保、消防、医疗等志愿服务队的作用,直接服务于社区、服务于市民;广泛发动各级各界群众开展“我为创城献一计”、“创城宣传月”“小手拉大手”“市容市貌”公众评议、“创城我先行、代表作表率”“创城大家努力,文明你我传递”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交通劝导2.4万余次,发放创城宣传材料11万份,集中组织打扫清洁行动1.6万余次,目前,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的龙岩市志愿者人数已超11.3万人,他们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提升了城市的文明水平。
三、坚持检查指导与督办落实相结合,在问题导向上整治
龙岩市在创城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从老百姓最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老百姓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有效利用“文明创建网格图”综合网络平台,抓整改、补短板,努力使公共服务更优质、公共环境更优美、公共秩序更优良。
一是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于创建全过程。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城靠民”“创城不是要名声,而是惠民生”的工作理念,把创建的过程变成改善民生的过程,融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中,解决龙岩城市建设管理的历史欠账,在加大力度推进重大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的同时,更加注重强化背街小巷、集贸市场、老旧小区等区域管理力度,清理卫生死角和管理盲区,整治违章停车、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露天烧烤、乱扔垃圾、“窨井盖”、“牛皮癣”、“僵尸车”、“三轮机动车”、“渣土车”等这样的“可感化”民生实事上下功夫,让创城成果直接惠及群众,提升了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及安全感。
二是从群众最急需、最不满意的地方寻找突破口。盯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涉及的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交通秩序、居住环境等民生问题和工程,从最急需的地方改起,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公安交警部门大力推进“畅通工程”建设,在中心城区主要街路两侧和车辆较集中路段优化调整路内停车2000余个,配合住建等相关部门配建停车场86处,新划设地面免费停车位5489个,地下停车位9004个,摩托车位7000个,为居民生活带来了方便;交通部门全面整治公交、出租、车站、非法营运等领域,先后投入近250万用于老汽车站站房改造,全面更新服务设施,提升了窗口形象;食药监管部门前移服务窗口,现场为小餐饮经营户办理备案,一次性完成小餐饮经营户备案申请、资料收集和录入、备案证打印和颁发等工作,解决了服务群众办证“最后一公里”问题,共许可各类食品药品经营单位13027家,备案小餐饮单位2355家;工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3565人次,加大集贸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失信经营等行为,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商务部门投入2770万元对中农批交易城、韭菜园市场、东城农贸市场、新发地青草芋市场、香山元市场等进行建设改造,改善了市民的购物消费环境;住建部门完成对中心城区50条主次干道的拉网式排查维修以及登高中路佳宝路段道路拓宽改造、闽西报社天桥、恒兴绿景天桥等一批项目,改造垃圾转运站46项、公厕46座,更换果皮箱1278个,补植市区绿地22372㎡,为市民提供了优美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新罗区54个社区通过网格化管理,落实创城责任,对547个无物业小区进行整治,开展了“十星级文明小区”“星级文明巷道”等创建活动,社区小区环境面貌焕然一新。群众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变化中感受到了城市的“温度”,分享到了创建的“红利”。
三是强化创城督查。督查是推进创城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和动力。市领导组织专题调研督查,龙岩市历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均高度重视创城工作,全程关注、过问创城进程,采取不打招呼、不设路线的方式,深入街道、社区、单位等创城一线直奔突出问题,现场动员部署、督导落实,多次主持、出席创城工作动员会、调度会、现场会,协调解决问题,如:市科技馆、美术馆、艺术馆、图书馆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以及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等一大批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得以迎刃而解,逐步完善。市创城办、“两办”督查室、效能办开展重点、专项督查,围绕创建目标和要求,对未完成任务、行动迟缓的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办函,限期整改。3年来,市创城办共下发整改通知书4315份;市“两办”督查室、效能办以及市创城办累计开展创城专项督查128次,有效推动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创城督导组强化一线督导,市创城工作指挥部大胆创新工作方法,于2016年10月在各市直单位中抽调21名精干力量,以街道为单位成立了七个市创城督导组,由副处干部担任组长;2017年7月又抽调5名处级领导干部强化充实督导组队伍。市创城督导组对我市中心城区七个街道和龙门、铁山、东肖和经开区的创城工作进行全方位、常态化、全天候督导,积极破解创城难题,专门负责文明城市建设指导、检查、督办等工作,实现创建工作不中断、不脱节、不放松。各部门单位加大内部督查考核,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内部督查考核,对所承担的创城任务逐一督查,从责任落实、人员到岗、措施到位、问题整改等方面跟踪督查,促进各项工作全部到位。发挥宣传舆论阵地监督,《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在黄金时间设立“曝光台”,不断加大曝光力度,让市民参与监督。市政协和闽西日报社共同主办的 “登高访谈” 栏目围绕“我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言献策”“聚集合力,决战决胜”等主题,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言献策。
四、坚持常态维护与传承创新相结合,在保障机制上完善
创城工作要扎实,机制是保障。龙岩市始终注重创城工作机制建设,不断在实践中建立和完善各项长效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从迎检式、突击式的创建逐步转化为常态化的创建,形成了一套适合龙岩工作实际的创城管理理念和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机制。市、区创城办作为创城工作指挥运作中枢,积极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统筹、推进等作用,制定年度创城工作方案,对照测评体系,逐条分解创建任务,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原则,实行创城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建立了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高效运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无缝对接。市、区两级强化创建工作保障,为创城办开展创城工作安排专门办公场所和专项经费,把创城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其中市创城办每年安排280万元经费,办公室面积由开始的29平方米增加到96平方米)。市直、区直及驻我市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均设有专门创城机构、专人负责、专项经费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人事部门保证创城用人优先,原单位优先考虑选调人员的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资格。
二是落实属地责任机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要求,新罗区各街道、社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兜底责任,发挥了“主人翁”、“主战场”作用,切实抓好各自承担任务的实施。同时市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服从服务于龙岩创城工作大局,服从辖区政府管理,对所在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开展的创城活动积极参与。对各行业、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文明单位及其各类文明创建的推荐、申报、测评、管理,按照自下而上,依次由社区、街道、区、市层层逐级申报、推荐、审核、管理,对不服从属地管理的单位不予推荐。
三是健全城市管理机制。制订了《龙岩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龙岩市中心城区公园广场卫生秩序管理办法》《龙岩市中心城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关于文明单位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推进了城市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提升信息反馈机制。高度重视并切实办理落实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有关创城议案提案和建议意见,畅通群众来电来信、问卷调查、新闻监督、网上信息等社情民意调查渠道,让广大市民有更多的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建立市、区创城工作微信群、QQ群,及时交流、收集各类问题和信息。同时组建创城“市容市貌”公众评议员队伍,对所有创建点开展日常巡查评议,及时反馈创城动态信息。
五是着力落实考评机制。由市、区创城办领导带队不定期对新罗区创城工作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召开分析会、协调会、现场会解决问题,督促抓好整改。7个市创城督导小组对龙岩市中心城区7个街道及龙门、东肖、铁山、红坊四个周边乡镇开展动态督查考评,作为激励和问责的重要依据。创新“一月一点评”工作机制,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参与,其它市领导亲自主持,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创建任务情况、各级创城督查或模拟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和通报,以问题为导向,提出整改要求,推动解决问题,提升创建水平。今年2月,由市委文明办牵头,组织市创城办、城管办等部门对中心城区7个街道的“街长”“巷长”制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并全年度实行“街长”、“巷长”负责制考评。
六是抓实责任追究机制。制订了《龙岩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绩效奖惩暂行办法》《龙岩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办法(暂行)》,实行创城工作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市创城办按照《龙岩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绩效奖惩暂行办法》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对各部门各单位创城工作落实情况、整改成效和年度测评成绩作为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创城不力的给予黄牌、红牌警告,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效能问责。
七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把创城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村镇创建评选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市委文明办将创城工作情况列为各单位创建新一届文明单位(学校、社区)考评的重要内容,列入文明城市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该单位该年度创城绩效的重要依据。
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是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是推动城市发展的综合平台。龙岩市将以获得全国文明城市为新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肩负“文明引领”使命,不换频道、不降标准,全力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走向常态、走近百姓、走进长效、走出新路,为建设新龙岩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