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云,男,1979年1月生,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自2005年到检察院工作以来,陈俊云努力提升业务水平,成功办理了一件件有影响力的疑难要案,如福州市银行安保部门行受贿系列案、商贸系统家电补贴职务犯罪窝串大案等有社会影响力案件。面对曾有工作交情的犯罪嫌疑人,他依旧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陈俊云同志自2005年到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能立足本职,以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来诠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共三次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一次荣获院先进工作者;曾荣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仓山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从检至今,爱岗敬业,服从分配,以“讲原则、甘奉献、肯钻研”的工作作风和“严打击、化矛盾、促和谐”的工作方式赢得了领导同事们的肯定和案件控告人、当事人的赞誉。
一、善学习、明原则、重奉献
在公诉科任职的十年间,陈俊云同志以高度的热情和踏实的作风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努力提升自我业务水平。2008年间曾代表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参加全省优秀公诉人比赛,且多次代表本院开展业务观摩评议庭。自2013年担任科室办案组组长和入额员额检察官以来,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该同志不计较个人得失,主动加班加点,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效率关,确保不枉不纵。在工作中,该同志勇挑重担,成功办理了一件件有影响力的疑难要案,如福州市银行安保部门行受贿系列案、各区商贸局家电补贴职务犯罪窝串大案等有社会影响力案件。在办案过程中,该同志严把法律监督关,坚持原则,依法秉公办案,如在办理民警蔡某某信用卡诈骗案过程中,因蔡某某是一名派出所案审民警,曾有过工作上的合作,在情与法面前,该同志能清醒地树立起严格执法的理念,不徇私情,依法办事。此外,该同志还注重理论学习,积极结合办案实践撰写调研文章,有多篇文章被省市级刊物采用。
二、严打击、化矛盾、促和谐
在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陈俊云同志能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耐心接待群众来访和涉检信访,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尽量将涉检信访风险消除在第一线,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一些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有被害人和信访风险的案件,如郑锦森故意伤害案、杨东故意伤害案等,该同志事先主动了解涉案当事人的诉求,积极通过被害人救助、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方式化解矛盾,确保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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