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
建设以守信能力评价为先导,以预警为重点的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建立以社会共治为指导、差异化的食品安全信用指标评价体系。应基于“社会共治”的基本理念,以强化食品技术风险和人源风险控制能力为重点,以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主体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导向,设计一个包含了第三方参与激励、公众参与等内容在内的食品安全信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其次,明确经营主体信息披露责任,优化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披露与归集。明确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披露责任,要求经营主体将质量风险来源、质量信用能力建设等信息主动向政府部门披露,与政府信用信息采集、行业信息发布、消费者和媒体披露形成合力。同时,规范各职能部门信息采集内容,提升采集环节信息的专业性与完整性,明确各部门信息采集上传的时效要求。对各类小企业、个体户甚至无证无照经营主体,要把追溯建设尤其是个人信息追溯作为重点,对大中型食品企业则必须要求建立规范的食品追溯体系,将上游供应商管理,下游经销商管理统统纳入到诚信能力信息采集范围内。
再次,建立全省乃至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提升联合奖惩的约束与激励。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统一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通过积极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的包含自然人和法人在内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互通,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向社会公众开通社会公开类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二是规范信用发布制度完善红黑榜制度,重视红黑榜的立法依据审核,扩大黑榜的公开范围,引入消费者与行业协会对黑榜企业的监督,同时将信用红黑榜与企业品牌建设、产品认证、政府部门招投标等挂钩,将企业信用信息向阿里巴巴等重要商业平台开放,增加红榜企业的发展机会,强化对黑榜企业的约束力。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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