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德:为老人免费普法29年
为了更好地授课,林建德时常读书看报,收看法制节目并做笔记。他对每个案例都认真备课,在课上以例释法。老年学员在他的带动下,经常互相交流学习,并把在校学习的法律知识“传授回家”,以点带面,把法律知识普及到学员家庭再到社区。
据不完全统计,29年来,林建德为老人们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调解家庭纠纷600余起,成为学员们的“知心老大哥”、社区的“法律传播人”。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林建德29年来如一日,孜孜不倦伴法行,林建德被漳州市委、市政府、东山县授予“老有所为”、“全县法制宣传先进个人”,不就之前还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公园社区老年学校多次荣获镇、县、市授予“老年教育示范校”、“老年教育先进单位”和“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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