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程支持,推进创城落实落细 始终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列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写入每年的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融入 “创新转型、实业强市”发展战略,把创建工作抓在平时、抓好基础,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保障健全,编制《石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 (2015—2017 年)》,印发《石狮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坚持 “一把手”负总责,健全职能组运行机制,市创城指挥部每月召开点评会、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创城汇报、市长办公会议每半年研究创城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视察活动,分阶段、有步骤推进创城各项任务;实行包街包社区责任制,将全市25个社区划分,由一名市领导、若干市直部门挂钩联系,包干解决创建难题;出台《石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办法》,把创城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并与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相结合,同时作为参评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的前置条件,奖优罚劣。人员场所配齐,设立全省首个县级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在泉州地区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共增加事业编制 5 名;在办公场所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市里优先调配一间42平米的办公室作为市创城指挥部专门办公场所,组织人事部门还从公安、教育、城管等职能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市创城办,分设实地督导组和材料审核组,负责对重点区域、重要部位、薄弱环节常态化督查以及收集整理网上申报材料;资金投入到位,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入渠道,市财政每年拨付创城经费300万元,另外专项补助每个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经费5万元;连续 5 年将乡村 (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先后投入 850 万元建成 35 所少年宫,率先实现镇 (街道)一级全覆盖。今年,创城经费还将额外增加 2000 万元,用于实地短板项目的整改提升。同时,充分发挥侨乡优势,积极发动海内外侨胞捐资兴建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设施,设立各类奖教奖学、慈善基金会。据不完全统计, 2012 年以来侨胞捐资公益累计达 2.53亿元。 今后,石狮将深入学习贯彻 2017 年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和此次会议精神,认真借鉴兄弟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凝心聚力、提质增效,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