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推出12类措施惩治失信行为 “老赖”高消费受限
福州新闻网2月2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何佳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建设联合惩戒体系的12类措施。今年内,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各类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限制事项
涉及多个方面
在政府支持或补贴的限制方面,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等。
任职资格限制,包含8项内容:担任国企高管限制,若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则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担任国企高管,已担任相关职务的,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免去其职务;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其余6项限制为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担任金融机构高管限制,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限制,入党或党员的特别限制,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限制,入伍服役限制。
准入资格限制包含以下方面:海关认证限制;从事药品、食品、烟草、消防等行业限制;房地产、建筑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限制。房地产、建筑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将被记入市场信用档案,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
荣誉和授信限制包含以下方面:授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平安先进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限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荣誉限制;授信限制。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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