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副巡视员汤耀目发言
交通运输行业长期参与全省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厅党组对此项工作历来高度重视,把行业创建作为提升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受制于行业特殊性,最初几届在开展创建工作时一直存在一些老大难问题,造成全行业总成绩不尽如人意的情况。总结起来有两个方面困难:
一是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创建工作管理缺乏有效抓手。交通运输系统管理体制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人、财、物均由当地政府管理,省交通运输厅只负责进行行业指导,因此,过去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与行业创建的管理缺乏有效的制约和促进手段,省厅开展工作大多是部署和检查等常规工作,具体的创建主要还是依靠各级主管部门自身的热情。而各地创建文明城市的任务压力比较大,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文明城市创建比较重视,对文明行业创建相对重视程度不高,热情不足,造成各地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成绩悬殊比较大,客观上拉低了全行业的创建总成绩。
二是实地考察对象为企业单位加大了创建难度。交通行业已连续四届以道路水路客运站、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3个子行业为创建重点开展创建活动。与其他大多数行业的情况不同,交通运输的这几个行业窗口不是本级或下级部门,员工不是内部工作人员,而是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因此对窗口的教育、监督、考核等各方面工作不能直接开展,需要由省级主管部门传导到市、县级主管部门,再由市、县级主管部门组织传导到各个企业,这种效果有时候相当于隔山打牛,层层衰减;同时,出租汽车、城市公交等行业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都是群众和社会特别关心关注的热点行业,问题很容易被传播和放大;尤其是出租汽车行业,存在全国相同的体制机制问题,司机都是社会人员,素质大多不高,有的又经过转聘,很多时候教育、监督都难以跟踪到位。因此,在实地考察环节,窗口单位获得高分的难度很大。
基于以上原因,交通运输最初几届创建成绩不太理想,第五届甚至只有23名,与交通运输为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和行业整体形象不太相符。为了有效地改善这种局面,厅党组不回避问题,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讨论如何有效地提高全行业的创建成绩,提升文明行业创建水平。经过认真分析和研究,厅党组决定将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全系统综合绩效考评,并不断完善创建管理的一系列抓手。近两届创建,通过落实以绩效考评为主的一系列有力抓手,有效地激发了全系统的创建热情,推动了全行业的创建水平的提升。主要做法是:
一、对创建实施目标管理
要让全行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首先必须有统一的创建目标。厅党组决定对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参加行业创建实施目标管理,每届创建之初确定创建目标,并将每次测评成绩与绩效考评挂钩。同时,每届的目标设定都力求科学合理,既要有一定的实现难度,又不能脱离实际高不可攀,既要有压力又要保持动力,才能有效地促进工作。因此,从第六届开始,在设定目标时采取了双重目标的办法:第五届排名第23,就对第六届提出了“保中争十”的目标;第六届排名第9,就对第七届提出了“保九争八”的目标;第七届排名第6,就对第八届提出了“保持先进行业、力争进入前3”的目标。科学合理的目标,使全系统有了明确的努力方向,也使各单位与当地各行业进行纵向对比的同时,在行业内部有了横向对比的衡量指标。
二、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作用
将文明行业创建情况列入绩效考评,不是简单地增加一项考评标准。为有效改善“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创建工作管理缺乏有效抓手”问题,对指标体系、考核程序以及奖惩措施兑现等,都做了大量研究和实施工作。
(一)优化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加扣分规则
一是突出行业创建在绩效考评中的重要地位。省交通厅绩效考评体系中“党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满分为100分,为突出文明行业创建的重要地位,加大行业创建项目的分值,将一半的分数即50分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分值,并且对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完成精神文明建设任务情况只考评文明行业创建情况。这样,行业创建完成情况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在党建精神文明创建一整个项目的得分。二是突出考评成绩在行业创建项目中的重要地位。开展了大量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但工作成效最终还是体现到初评或总评成绩上,考评的分数还是最重要的评价依据。因此,根据目标管理的要求,将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在初评或总评中完成创建目标情况作为分值最大的指标,根据其在当地的排名进行评分,突出考评成绩在行业创建项目中的重要地位。三是拉大评分差距。省交通厅的绩效考评彼此间竞争非常激烈,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之间的总成绩往往只有几分甚至零点几分的差距。如2014年第1名与第2名只相差0.5分,2015年第2名与第3名只相差0.7分,2016年前3名只相差4.7分,第1、第2和第2、第3之间都只有2分多的差距,每1分对各个单位来说都至关重要。因此,采取有意识地加大各名次间的分差。如2016年评分标准为:初评成绩排名位于所在地市非垂直管理类第3位(全行业创建目标)的,得15分(排名为最后2名的,此项不得分);每上升1位加3分,每下降1位扣3分。这样,第1名跟最后1名的分数差距达到了21分,这样的分差足以左右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总成绩的最终排名,所以对抓行业创建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二)规范考核评分程序,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为了确保考评结果公平公正,更为有效地激发各单位的工作热情,在每年年初公布当年考核方案的基础上,于2014年出台了《绩效考核工作规则》,进一步严格规范了考核评分程序。一是及早公布“游戏规则”。每年的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于年初印发,便于各单位对题作答、工作有据可循。二是对考核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各单位需按时报送考核指标阶段进展情况,避免年底考核时出现虚报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三是严格评分依据。年底考核评分时必须有明确的分值确定及加分扣分的证明材料,提供不出有效材料的不允许考核牵头部门随意加分或扣分。四是分级分层考核。由厅牵头部门负责具体考核,考核结果需报厅效能办进行汇总把关,形成初步意见后以适当方式征求考核对象意见,在充分吸纳考核对象正当意见并确认无误后再呈报厅务会研究确定。这一整套程序是比较严肃和严谨的,考核结果也基本上是公平公正的。
(三)严格奖惩措施兑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对绩效考核的结果,也制定了力度很大的奖惩措施。每年绩效考评优秀等次(即获得总成绩前3名)的单位,第二年省级政策性补助资金依次上浮4%、3%、2%作为奖励;绩效考核等次倒数3名且成绩在80分以下的单位,第二年省级政策性补助资金依次下调3%、2%、1%予以扣罚。近几年交通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加大,这上浮或者下调的部分对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来说是一笔相当可观的资金,能够获得奖励是对其工作的有效激励,被罚扣资金也是对其做好下一年度工作的有力鞭策手段。
三、密切行业创建成果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联
在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对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实现有效抓手的同时,还针对“测评主体是运输企业”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的结果直接体现于绩效考评指标中,同时对创建工作开展有序的企业或窗口在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政策倾斜,对企业参与文明行业的创建也起到相当的助推作用。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的针对性。省交通厅的三个重点子行业分别由3个厅直属单位实施行业管理,道路客运站、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由省运管局负责,水路客运站由省港航局负责,行政执法由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负责。采取将这三个单位设为文明行业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在每年的监督检查中,由厅文明办牵头,三个单位在各自管理的行业具体开展检查工作。行业管理单位对行业情况掌握更加全面,业务指导更为直接,这种由行业管理单位具体实施监督检查的做法,提高了检查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也能够更为有效地发现问题。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的成果运用。每次检查结束后,每个行业管理单位都会在将具体情况和问题在各自行业进行通报,督促窗口及时整改并报厅文明办备案,厅文明办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复查工作;同时,绩效考评也相应设置了反映检查情况的考评指标,“服务窗口发生不文明行为被媒体曝光的或在创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严重且整改不力的”,主管的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将被扣除最高10分作为惩罚。三是强化对企业窗口创建实效的鼓励。在行业创建中表现优秀的运输企业或者服务窗口,省交通厅会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全国感动交通年度人物(集体)推荐表彰”和“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和服务品牌命名”等各项行业评先评优中予以适当的政策倾斜。在无法对企业实施物资奖励的情况下,这些荣誉能够一定程度上增强企业经营软实力,加大其与同行业企业竞争的筹码,因此对企业具备一定的吸引力,调动了企业和窗口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对全行业创建工作的指导和交流
在近几届的创建过程中,省交通厅还形成了一套相对比较完整高效的创建指导和交流机制,对绩效考评手段进行了有益补充。一是每年坚持一部署一动员。年初召开全系统党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视频会议,由厅长亲自总结上一年度工作,部署当年创建的主要任务;年中举办全行业的创建工作培训班,由分管副厅长就迎接测评进行动员,在总评年还会再召开一次动员视频会议,对迎接总评进行再部署再动员。二是对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进行指导和交流。在创建工作培训班上,邀请省委文明办的领导专家就创建工作进行授课,并通报、分析厅直三个行业管理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和全行业所有省级示范点负责人全部参加培训,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汇报当年创建工作情况,部分省级示范点作重点经验交流;还组织所有参训对象到创建工作具有示范意义的优秀窗口开展现场观摩和交流,促进行业管理和文明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通过狠抓绩效考评落实等有效抓手,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创建工作开展更扎实,行业面貌得到有效改善,近两届创建总成绩也较以往有了明显提升:第六届总成绩排名第9,第七届总成绩排名第6,均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创建先进行业。省交通厅将在省委文明办的指导下,学习借鉴兄弟行业的先进经验,继续完善创建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