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密切行业创建成果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联 在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对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实现有效抓手的同时,还针对“测评主体是运输企业”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的结果直接体现于绩效考评指标中,同时对创建工作开展有序的企业或窗口在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政策倾斜,对企业参与文明行业的创建也起到相当的助推作用。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的针对性。省交通厅的三个重点子行业分别由3个厅直属单位实施行业管理,道路客运站、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由省运管局负责,水路客运站由省港航局负责,行政执法由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负责。采取将这三个单位设为文明行业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在每年的监督检查中,由厅文明办牵头,三个单位在各自管理的行业具体开展检查工作。行业管理单位对行业情况掌握更加全面,业务指导更为直接,这种由行业管理单位具体实施监督检查的做法,提高了检查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也能够更为有效地发现问题。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的成果运用。每次检查结束后,每个行业管理单位都会在将具体情况和问题在各自行业进行通报,督促窗口及时整改并报厅文明办备案,厅文明办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复查工作;同时,绩效考评也相应设置了反映检查情况的考评指标,“服务窗口发生不文明行为被媒体曝光的或在创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严重且整改不力的”,主管的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将被扣除最高10分作为惩罚。三是强化对企业窗口创建实效的鼓励。在行业创建中表现优秀的运输企业或者服务窗口,省交通厅会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全国感动交通年度人物(集体)推荐表彰”和“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和服务品牌命名”等各项行业评先评优中予以适当的政策倾斜。在无法对企业实施物资奖励的情况下,这些荣誉能够一定程度上增强企业经营软实力,加大其与同行业企业竞争的筹码,因此对企业具备一定的吸引力,调动了企业和窗口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对全行业创建工作的指导和交流 在近几届的创建过程中,省交通厅还形成了一套相对比较完整高效的创建指导和交流机制,对绩效考评手段进行了有益补充。一是每年坚持一部署一动员。年初召开全系统党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视频会议,由厅长亲自总结上一年度工作,部署当年创建的主要任务;年中举办全行业的创建工作培训班,由分管副厅长就迎接测评进行动员,在总评年还会再召开一次动员视频会议,对迎接总评进行再部署再动员。二是对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进行指导和交流。在创建工作培训班上,邀请省委文明办的领导专家就创建工作进行授课,并通报、分析厅直三个行业管理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和全行业所有省级示范点负责人全部参加培训,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汇报当年创建工作情况,部分省级示范点作重点经验交流;还组织所有参训对象到创建工作具有示范意义的优秀窗口开展现场观摩和交流,促进行业管理和文明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通过狠抓绩效考评落实等有效抓手,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创建工作开展更扎实,行业面貌得到有效改善,近两届创建总成绩也较以往有了明显提升:第六届总成绩排名第9,第七届总成绩排名第6,均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创建先进行业。省交通厅将在省委文明办的指导下,学习借鉴兄弟行业的先进经验,继续完善创建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