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担责任,在凝聚合力中推进创城工作 沙县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带动全县上下、各套班子、各个条块共同落实创城各项工作的责任。一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总指挥、县长任第一副总指挥,县委分管精神文明建设的副书记任常务副总指挥,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的创城指挥部,10位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组,负责协调落实创城日常工作。二是各级班子合力抓。制定下发了《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实地考察部分责任分解表》等文件,明确创城各块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均成立相应机构,把创城的每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科室和责任人。三是条块结合共同抓。凤岗街道、虬江街道的党工委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用地位彰显街道主体责任。把创城各项工作纳入社区年度绩效考评,用考评强化社区基础责任。实行创城工作的牵头单位总体牵头负责、责任单位配合协调的做法,强化主抓单位的牵头责任,促进创城工作由“要我抓”向“我要抓”的转变。 二、联造氛围,在促进共识中推进创城工作 沙县以阵地建设、活动开展为突破,多层面、广视角、全方位开展宣传造势,达到宣传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效果。一是宣传联创。县政府网站、县文明网和县电视台、电台沙溪之声,开辟专题栏目宣传。各广告公司主动拿出广告位无偿用于创城宣传,在主次干道、商业街、公园广场、社区以及街头巷尾等地段显目位置设立了文明创建公益广告牌和宣传栏。二是阵地联用。建好“一站一街一路一区”宣传主阵地,将城区内80多个公交站点宣传栏的使用权划归县创城办,常年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宣传,并在步行街、府前路护栏、金鼎城小区设置了300多面固定公益广告位,让市民休闲购物时接受教育。三是活动联办。将创城工作融入到党群部门的活动中,县直机关党工委组织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道、入户宣传创城活动;团县委举办18岁成人仪式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签名践诺活动;县总工会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沙县十佳“好司机”活动;全县153支志愿服务队1.2万名志愿者,开展“美丽虬城,共建共享”主题活动,举办“保护环境,美丽虬城”——慰问城市美容师为文明点赞公益专场演出活动等。 三、联包任务,在奖惩问责中推进创城工作 沙县着力从制度机制入手,明责问责,任务联包,确保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实地考察部分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重点实行“6141”行动,即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城市管理、志愿服务、投入保障和激励监督等六项机制,把各项创建工作转化为各单位的常态工作,推进创城工作常态化;实行县领导、部门单位包园区包街包社区包路段责任制,将城区划分成32个片区192责任路段,明确各片区挂包县领导,明确各路段的责任单位,要求挂包县领导每月至少组织1次实地巡检、挂钩单位每半月至少1次到挂包路段,开展环境整治、交通秩序劝导、市场秩序维护、市民言行和道德风尚引导等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四项行动”,着力推进文明新风倡树、市政市容整治、道路交通规范和市场环境创优,以点上突破,促进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制定《沙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问责暂行办法》,实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各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各类文明创建、各项评比,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等情形,作出了撤销文明单位称号、取消当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奖金等相应问责奖惩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