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11月11日电 (林玲)记者11日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今年1-10月,福建全省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157件,罚款7180万元,其中查封查扣743起、限产停产65起,行政拘留188起,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2016年8月12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福建)实施方案》,选择福建省作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实验。这成为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生态环境优良,是福建一张亮丽的名片,也是福建人民引以为豪的地方。但是我们不应该满足现状,而是应该补齐生态环境的治理短板。”福建省环保厅厅长朱华对记者表示,福建正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管是体制机制创新或是环境执法监管,福建正努力做到更好。
为了更好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福建在全国率先探索环境监管由督企向督政转变,率先建立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生态环保大督查等制度,唤醒党政“一把手”对环境保护的重视,让环保工作落实到位。
朱华在谈起“党政同责”这一制度时表示,这是一个能够让环保工作事半功倍的制度,当党政“一把手”对环保工作有了足够的重视时,环保工作就会被推进得更快。再加上生态环保大督查以及季度督查通报等制度的建立,能大大促进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
而在环境执法监管方面,朱华用了四个字来形容福建的环境执法监管,那就是“铁腕治污”。
统计数字显示,今年1-10月,福建全省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157件,罚款7180万元,其中查封查扣743起、限产停产65起,行政拘留188期,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33起,并分三批将187个突出问题列为省级挂牌督办,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推出有奖举报政策,希望广大群众能够举报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共同为福建环境保护工作做出贡献。”朱华表示,福建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序幕已经拉开,福建将牢牢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推进福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