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8月31日讯(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洪彦伟)昨日,石狮法院发布6份悬赏执行公告,共有14名被执行人,赏金累计80.25万元,单笔最高赏金为28万元。凡向石狮法院举报这14名老赖藏匿住处,并使该院找到人的,奖励举报人每人500~1000元;举报后使得标的额执行的,按举报财产处理额的5%~30%给予奖励。
举报方式:拨打电话0595-83283110;通过“石狮法院”微信公众号举报。石狮法院将对举报者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追讨10万
按封顶30%悬赏
去年6月,石狮法院出台《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的通知,7个举报范围和5类情形可申请悬赏执行。其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执行的,给予举报人悬赏金的比例为不低于举报财产处理额的1%,但不超过30%。
今年38岁的龚先生在石狮经商,因生意往来结识杨长江。2014年10月20日,杨长江以经商急需资金为由,向龚先生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为3%,同时约定,若有纠纷,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对此,杨长江在借条上签名确认。可借款后,他拒绝偿还。为此,龚先生将他起诉至石狮法院并胜诉。随后,杨长江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龚先生申请,对举报杨长江藏匿住处使石狮法院找到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后使得本案标的额执行的,按举报财产处理额的30%给予奖励。
单笔赏金
最高28万
今年43岁的谢增加和邱丽真于1995年登记结婚。因生意往来,3年前,谢增加多次向施女士借款共计140万元。2013年2月7日,由谢增加出具借条交施女士收执。当年10月15日,因多次催讨不成,施女士向石狮法院提起诉讼。因谢增加与邱丽真为夫妻关系,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判决,追究二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今年,施女士向石狮法院申请公开悬赏举报,对找到谢增加、邱丽真的奖励举报人500元;举报后使得本案标的额执行的,按举报财产处理额的20%给予奖励,计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