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季度: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5年第一季度,共抽查了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0205-2009《磷酸一铵、磷酸二铵》GB 18382-200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产品的总养分的质量分数、总氮的质量分数、有效五氧化二磷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包装标识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总氮的质量分数、总养分的质量分数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
附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责任编辑:康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