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季度: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5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上海、江苏、福建、广东等4个省、直辖市31家企业生产的31批次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14715-93《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的要求,对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产品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电气绝缘、发热要求、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导体的端接、额定输出功率、输出电压、输出频率、波形失真、效率、过载能力、备用时间、切换时间、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场强、谐波电流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场强、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备用时间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
附表: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责任编辑:康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