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季度: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5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天津、河北、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等标准的要求,对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强屈比、屈屈比、最大力总伸长率、弯曲、碳、硅、锰、磷、硫、碳当量、横肋高、肋间距、重量偏差、表面牌号标志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碳含量、屈服强度、重量偏差、肋间距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
附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责任编辑:康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