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法院追“老赖” 如今:“老赖”找法院
假期坐飞机、坐高铁出游是一件乐事,但不是任何人都能买得到高铁票、飞机票的,比如欠人钱财的“老赖”就买不到。广州中院日前通报了一批“老赖”案例,这批“老赖”由于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作、生活处处受限,不仅买不了票,还卖不了房,甚至无言面对家乡父老,不少“老赖”主动找到法院,要求还债。
文/广州日报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马伟锋
“老赖A”:不还车贷款 车子无踪影
30多岁的范某向银行贷款购车,后其因逾期未还款被银行起诉到海珠法院。2011年,海珠法院判决范某应清偿借款本金、利息等合计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范某未履行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向各大银行、车管所及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除查封了范某所有的汽车档案之外,未发现范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该车辆去向不明,未实际扣押到案,暂时无法处理。经办法官前往范某住所地调查,也未发现他的去向,案件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
出招
上“失信人名单” “老赖”卖不了房
2013年10月1日,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实施。海珠法院将范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此同时,广州中院也按照上述《规定》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协调建立信用核查前置机制,要求上述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今年4月,海珠法院收到了增城国土规划局发来的《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处分房产的函》。函件称,由于近日范某已向该局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该局在前置信用核查过程中发现范某为海珠法院通报的失信被执行人,因此将该情况向海珠法院作出通报。
收到来函后,经办法官立即行动,顺藤摸瓜找到了消失已久的范某,并查明范某在2014年购买了增城市新塘镇的一处房屋,并打算将房屋转让给他人。但范某已被纳入了失信名单,他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受到了阻碍。
面对现实,范某表示悔不当初,主动履行了部分债务。对未履行的债务,范某希望能与银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尽快偿还,还请求法院解除信用惩戒。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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