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厅关于2014年第八批25个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通知
http://wmf.fjsen.com 2016-05-16 20:30:08 来源: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各设区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今年以来,我厅持续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突击环保执法检查,挂牌督办和向司法机关移送了一批违法案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从近期对有关地方涉重金属企业、饮用水源地周边重点企业和黑烟污染问题检查情况看,一些地方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环境污染仍较严重。为严厉惩处违法排污企业、坚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依据《福建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现将福建漳平金鑫硫酸化工有限公司等25个突出环境问题予以省级挂牌督办(详见附件)。
相关设区市环保局要按照督办要求认真落实、依法查处,督促有关地方和企业严格按照督办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惩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整改无望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或关闭。在完成挂牌督办事项后,各地要依程序向我厅提交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我厅将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问题适时组织后督查。对未按期完成督办事项,以及相关责任部门未履行监管职责的,将严格按照《福建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各级环保部门要引以为戒,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排查惩处力度,对突出的环境问题要挂牌督办,维护环保法律法规严肃性,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安全。
联系人:省环境监察总队 黄世栋
电 话:(0591)88367369 传 真:(0591)83518710
邮 箱:fjepi@12369.gov.cn
附件:福建省2014年第八批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2月12日
福建省2014年第八批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及督办要求
责任编辑:康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