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严格执行环保法,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部署,近期我厅组织对各地在环保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开展后督查,发现部分环境违法问题仍未查处到位,环境污染仍较严重。依据《福建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现将三明大田县元沙水库周边畜禽养殖场等10个突出环境问题列为今年第六批省级挂牌督办案件(详见附件)。
相关设区市环保局要按照督办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依法严厉查处,督促有关地方和企业严格按照督办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要依据环保法严厉惩处。我厅将加强对挂牌督办案件的督办力度,适时组织对今年以来省级挂牌督办案件查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应当适用刑事移送、行政拘留、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取缔关闭等查处手段而未使用的,我厅将予以全省通报。
在完成挂牌督办事项后,各地要认真组织现场核查,依程序向我厅提交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我厅将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问题组织后督查。对未按期完成督办事项,以及相关责任部门未履行监管职责的,将严格按照《福建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环保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对突出的环境问题要挂牌督办,维护环保法律法规严肃性,确保环境安全。要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环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确保环保大检查工作排查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
联系人:省环境监察总队 黄世栋
电 话:0591-88367369
传 真:0591-83518710
邮 箱:fjepi@12369.gov.cn
附件:福建省2015年第六批10个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及督办要求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9月10日
福建省2015年第六批10个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及督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