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利佳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受司法机关惩处
2013年12月份开始,漳州佳利佳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利佳公司)工人多次到漳州市政府上访反映被拖欠工资。漳州市芗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部门到现场处置时,多次打电话给佳利佳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瑞坤,但王瑞坤没接听电话,也没到现场配合处置。经查,佳利佳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蒋立辉,实际控制人为王瑞坤,拖欠工人工资65万余元。2013年12月19日,漳州市芗城区人社局发出责令支付文书,并多次电话通知王瑞坤到场处理,王瑞坤都不接听电话,无法联系上。
漳州市芗城区公安机关在接到区人社局移交的案件后,及时立案。2014年1月8日,王瑞坤和蒋立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分三次付清了2013年拖欠的员工工资。2015年6月3日,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5年11月25日,芗城区法院判决佳利佳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瑞坤、法定代表人蒋立辉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王瑞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分别对佳利佳公司、王瑞坤和蒋立辉判处罚金。
责任编辑: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