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倡导“行善立德”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志愿服务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度融合,大力弘扬优秀中华传统文化,积极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志愿服务文化。开展志愿服务歌曲和志愿服务标识宣传推广,深入挖掘,集中推出一批富有福建地域特色的志愿服务文化作品。广泛宣传我省入选全国“4个100”先进志愿服务典型事迹,公布、宣传一批我省最美志愿者、志愿服务社区,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在全社会营造学雷锋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2.深化“邻里守望·情暖八闽”志愿服务活动。推广社工加志愿者的工作模式,发挥党员和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组织教育、卫生、文化、科技、法律等专业志愿服务队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部分县(市、区)选择若干村试点组建农村志愿服务队伍。通过“结对子”“综合包户”等制度化帮扶,重点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因病、因残、因祸导致的残缺家庭、单亲家庭子女。继续做好省志愿服务基金会资金募集工作,继续培育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队伍和项目,打造一批志愿服务示范站点(驿站)。在3.5学雷锋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组织全省“邻里守望·情暖八闽”志愿服务成果展。
3.完善志愿服务相关制度。制定出台《福建省志愿服务嘉许回馈制度》,积极探索富有特色、灵活多样的志愿者管理、发展模式及志愿服务激励回馈制度等。发挥志愿云系统作用,完善志愿服务项目发布、需求对接、信息传播、服务记录等功能,全省90%以上县区建立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嘉许等机制。贯彻《国家志愿服务条例》要求,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快出台我省《条例》。
4.加强志愿服务培训工作。坚持分级分类与整体联动结合,构建省、市、县、社区四级志愿者培训体系。依托“线上”和“线下”资源,组织集中性、项目化、普及性和网络化培训,打造一大批有素质、有能力的志愿者骨干队伍。加大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工作,开展志愿服务工作调研,征集评选一批志愿服务理论文章。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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