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一是强化以人为本。以街道、社区为重点,在背街小巷、闲置空地、房前屋后建设文化驿站、文化休闲场所、小公园、小书屋等公共服务场所,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增加便民利民设施,营造人文氛围。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大力倡导“行人不闯红灯、开车不加塞、垃圾不落地、用餐不浪费、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言谈举止不粗俗、文明旅游不违规、经济生活不失信”等“八不”行为规范。二是加强分类指导。落实《福建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规程》,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5个全国文明城市着眼巩固提高,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管理水平,打造特色品牌,创造新鲜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莆田、龙岩、平潭综合实验区3个全国地级提名城市和福清、石狮、晋江、长泰、惠安、泰宁、沙县、武平8个全国县级提名城市,着力开展城市管理提升专项战役,为明年全力决战冲刺打牢坚实基础。组织3个全国地级提名城市到5个全国文明城市学习经验,组织8个全国县级提名城市之间开展现场交流。其他城市(县城、城区)全力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水平,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三是立足常态创建。通报2015年度我省全国文明城市和县级提名城市测评督查情况,以及全省文明城市(含县、区)创建工作测评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和暗访抽查。适时组织对三个地级提名城市模拟测评和不定时暗访测评。年底,组织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创建工作年度测评。
2.深化文明村镇创建。一是深化农村社会风气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福建省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意见》,召开现场会,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加强宣传引导和文明倡导,促进移风易俗,净化农村社会风气。二是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福建省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完善农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健全农村日常保洁、检查评比等工作制度,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在文明村镇考评中的权重。做好公路、铁路、江河湖渠沿边沿线整治,努力打造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良好环境。检查总结第一批美丽乡村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组织第二批美丽乡村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组织实施经济欠发达农村建设文明村项目。三是深入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推动20个全国文明单位、10支省志愿服务品牌队伍与县、村镇、街道社区的“结对子、种文化”活动,指导各地组织省级文明单位与县级及县以下街道社区、乡镇文化单位开展文化“结对子”,并组织开展自查和考评工作。做好保护历史风貌,实施“五古丰登”行动计划,建设一批“五古丰登”示范点,拓展基层宣传文化、文明建设新阵地。四是深入拓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继续推进文明户、文明村、文明乡镇等创建活动,完善创评机制和管理机制,扩大创建覆盖面。深入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活动,全面推动省级以上文明单位与农村结对共建。
3.深化文明行业、单位创建。一是提高全行业规范服务建设。省级示范点开展标准化服务建设,并向全行业窗口推广,实现全行业服务效能和水平整体提升。重点抓好交通、海关、税务、质检、电力、电信、航空等窗口服务行业。上半年举办司法、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三类行业现场观摩交流活动。第三季度组织全省参赛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二是抓好文明单位示范带动。落实《福建省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抓好全国文明单位及培育对象的日常管理,组织召开福建全国文明单位和培育对象培训班。组织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初评工作,适时举办全国文明单位现场观摩会。继续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开展扶贫帮扶、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文化共建等活动。推出一批在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中走在前列的文明单位标兵。
4.深化文明家庭创建。一是广泛开展各类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围绕勤劳致富、崇德向善、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内容,深入开展“星级文明农户”, “五好文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好媳妇、好公婆、好妯娌评选活动。研究制定《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深化拓展节俭美德、孝老爱亲、厚养薄葬,构建和谐婚姻家庭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活动。召开全省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会议,评选表彰一批福建省文明家庭。二是把家风家训作为民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加快“福建省家训家风文化展示馆”建设,面向全国开展家训家风主题书画作品征集活动。有条件的市、县(区)建设体现地方特色的家训家风文化展示馆(基地)、村居推广中心、文化长廊等。编印出版《福建民间优秀家训家书故事集》《福建家训书法名家集字贴》《福建家书选编》,培育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和乡贤文化。三是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不断丰富传统节庆活动思想道德内涵,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推动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清明祭奠英烈、重阳敬老助老等重点节日活动。编辑出版“我们的节日”读本,引导人们认知、传承传统节日。
5.深化文明学校、文明校园创建。一是健全创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加强文明校园创建的实施意见》,分类修订《福建省文明学校测评标准》,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在全员、全程德育上取得新成效。二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和宣传一批师德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三是深化道德教育实践。在高校着重开展以敬德修身、诚信学术、责任青春为主题的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在中小学校,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着重开展清明祭英烈、学习美德少年、童心向党歌咏、向国旗敬礼四项集中性活动;以“公共生活好习惯”为主题,分龄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生命安全、小小志愿者等实践活动。四是浓厚校园文化氛围。弘扬校训、传承校史,精心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浓厚人文氛围。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创建,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学生践行道德规范。用好团队活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校园道德讲堂等平台,大力开展校园社团活动。组织先进人物进校园巡讲交流,在未成年人中讲述中国故事,传扬中国精神。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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