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化文明行业、单位创建。一是提高全行业规范服务建设。省级示范点开展标准化服务建设,并向全行业窗口推广,实现全行业服务效能和水平整体提升。重点抓好交通、海关、税务、质检、电力、电信、航空等窗口服务行业。上半年举办司法、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三类行业现场观摩交流活动。第三季度组织全省参赛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二是抓好文明单位示范带动。落实《福建省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抓好全国文明单位及培育对象的日常管理,组织召开福建全国文明单位和培育对象培训班。组织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初评工作,适时举办全国文明单位现场观摩会。继续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开展扶贫帮扶、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文化共建等活动。推出一批在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中走在前列的文明单位标兵。
4.深化文明家庭创建。一是广泛开展各类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围绕勤劳致富、崇德向善、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内容,深入开展“星级文明农户”, “五好文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好媳妇、好公婆、好妯娌评选活动。研究制定《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深化拓展节俭美德、孝老爱亲、厚养薄葬,构建和谐婚姻家庭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活动。召开全省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会议,评选表彰一批福建省文明家庭。二是把家风家训作为民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加快“福建省家训家风文化展示馆”建设,面向全国开展家训家风主题书画作品征集活动。有条件的市、县(区)建设体现地方特色的家训家风文化展示馆(基地)、村居推广中心、文化长廊等。编印出版《福建民间优秀家训家书故事集》《福建家训书法名家集字贴》《福建家书选编》,培育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和乡贤文化。三是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不断丰富传统节庆活动思想道德内涵,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推动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清明祭奠英烈、重阳敬老助老等重点节日活动。编辑出版“我们的节日”读本,引导人们认知、传承传统节日。
5.深化文明学校、文明校园创建。一是健全创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加强文明校园创建的实施意见》,分类修订《福建省文明学校测评标准》,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在全员、全程德育上取得新成效。二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和宣传一批师德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三是深化道德教育实践。在高校着重开展以敬德修身、诚信学术、责任青春为主题的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在中小学校,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着重开展清明祭英烈、学习美德少年、童心向党歌咏、向国旗敬礼四项集中性活动;以“公共生活好习惯”为主题,分龄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生命安全、小小志愿者等实践活动。四是浓厚校园文化氛围。弘扬校训、传承校史,精心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浓厚人文氛围。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创建,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学生践行道德规范。用好团队活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校园道德讲堂等平台,大力开展校园社团活动。组织先进人物进校园巡讲交流,在未成年人中讲述中国故事,传扬中国精神。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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