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一是强化以人为本。以街道、社区为重点,在背街小巷、闲置空地、房前屋后建设文化驿站、文化休闲场所、小公园、小书屋等公共服务场所,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增加便民利民设施,营造人文氛围。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大力倡导“行人不闯红灯、开车不加塞、垃圾不落地、用餐不浪费、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言谈举止不粗俗、文明旅游不违规、经济生活不失信”等“八不”行为规范。二是加强分类指导。落实《福建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规程》,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5个全国文明城市着眼巩固提高,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管理水平,打造特色品牌,创造新鲜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莆田、龙岩、平潭综合实验区3个全国地级提名城市和福清、石狮、晋江、长泰、惠安、泰宁、沙县、武平8个全国县级提名城市,着力开展城市管理提升专项战役,为明年全力决战冲刺打牢坚实基础。组织3个全国地级提名城市到5个全国文明城市学习经验,组织8个全国县级提名城市之间开展现场交流。其他城市(县城、城区)全力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水平,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三是立足常态创建。通报2015年度我省全国文明城市和县级提名城市测评督查情况,以及全省文明城市(含县、区)创建工作测评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和暗访抽查。适时组织对三个地级提名城市模拟测评和不定时暗访测评。年底,组织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创建工作年度测评。
2.深化文明村镇创建。一是深化农村社会风气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福建省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意见》,召开现场会,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加强宣传引导和文明倡导,促进移风易俗,净化农村社会风气。二是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福建省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完善农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健全农村日常保洁、检查评比等工作制度,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在文明村镇考评中的权重。做好公路、铁路、江河湖渠沿边沿线整治,努力打造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良好环境。检查总结第一批美丽乡村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组织第二批美丽乡村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组织实施经济欠发达农村建设文明村项目。三是深入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推动20个全国文明单位、10支省志愿服务品牌队伍与县、村镇、街道社区的“结对子、种文化”活动,指导各地组织省级文明单位与县级及县以下街道社区、乡镇文化单位开展文化“结对子”,并组织开展自查和考评工作。做好保护历史风貌,实施“五古丰登”行动计划,建设一批“五古丰登”示范点,拓展基层宣传文化、文明建设新阵地。四是深入拓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继续推进文明户、文明村、文明乡镇等创建活动,完善创评机制和管理机制,扩大创建覆盖面。深入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活动,全面推动省级以上文明单位与农村结对共建。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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