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进作风方法,注重常态长效创建
遵照中央文明办关于改进作风、务求实效的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着力作风建设,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1.修规则,改进文明创建测评。把修订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指标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环节,着重引导基层克服形式主义,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在测评内容上,贯穿“五位一体”总要求,涵盖“八大环境”建设和各项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与推动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相呼应,力求把抽象、笼统的要求转化为可感可评的实在标准。在测评方式上,适当加大实地考察份量,压缩材料审核比重。测评工作不搞“大阵容”,检查不搞“大呼隆”。将“改进迎检作风”纳入测评范畴,要求测评工作不扰民扰序增负,以硬约束推动各地创建保持常态。在测评要求上,所有测评工作均以“暗访”形式进行,不事先通告、不打招呼,测评时不用当地安排的车辆、不靠当地安排人员引导,测评人员直接进村入户、走街串巷,确保测评数据真实可信。建立“文明创建暗访团”,对3个地级提名城市开展模拟测评和暗访测评,对照测评指标曝光“文明死角”, 并形成问题清单,反馈到市(县),限期整改。目前,已按照中央文明办统一要求,完成5个全国文明城市及8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的年度测评工作,并向中央文明办提交考评报告;正组织力量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年度测评。
2.建制度,完善文明创建关键环节。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制度设计、省级统筹,进一步增强文明创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一是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程。制定《福建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规程》,明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架构、工作机制、创建方案、责任分工、活动载体、惠民导向及部署动员等具体要求。召开全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部署5个全国文明城市和11个提名城市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11个提名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模拟测评,帮助各提名城市发现存在问题、查找薄弱环节,提高创建水平。二是完善创建文明行业竞赛规则。制订第八届竞赛责任书,确定竞赛活动的主题和重点。重新调整参赛行业分类,确定司法类、行政执法类保持不变,公共服务类再作细分,按垂直管理与非垂直管理体制分成2类。召开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部署新一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李书磊部长、李红副省长与36个创建文明行业省级主管部门领导签订竞赛责任书。三是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出台《福建省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申报程序、工作制度、创建要求、社会责任、分级管理、综合考评、检查监督、退出机制等,强化创建工作重在平时、重在基础,加大日常监督和明察暗访的力度,进一步增强了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主体责任,厘清了省、市、县(市、区)三级文明办担负的管理职责。四是完善“一票否决”操作细则。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对《精神文明创建评先审核中行使“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进行修改,针对案情事件性质、程度,区分不同责任主体,文明单位评选、奖惩更加科学。
3.抓基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创建。针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准发力,以专项治理、项目带动大力改善农村文明创建局面。一是开展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印发《福建省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意见》,召开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工作会议,各牵头和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文明办细化举措、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摒弃陋习陋俗、净化社会风气。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共制定出台涉及治理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的相关文件、制度160多份,修订和设立村规民约4000多个,发出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生活方式等各类倡议书126万多份,开展各类执法、检查督导1万多次,开展各类主题活动6700多次。二是研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意见。委托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分院开展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题调研,了解当前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制定我省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对策,形成了《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现状、问题与对策》调研报告,制定出台《福建省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意见》,提出全省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在全省农村普遍开展垃圾不落地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三是抓好美丽乡村文明示范村创建项目。确定首批全省10个美丽乡村文明示范村建设,带动创建一批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社会有序的美丽乡村。编制《关于实施美丽乡村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项目的通知》和《福建省美丽乡村文明建设示范村考评标准》,确定环境整治活动、移风易俗活动等测评指标考评内容,提高操作性。四是扎实推进文明共创文化帮扶服务活动。下发《关于落实“文明共建、文化共享”工作计划的通知》,分别确定10个全国文明单位与部分村镇、街道社区、10个全国文明单位与部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10支省志愿服务品牌队伍与部分县开展一对一“结对子、种文化”,并明确了帮扶内容和工作机制。召开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工作推进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目前,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参与率达80%以上。
4.学先进,营造文明创建良好氛围。认真做好上一届文明创建先进表彰活动,总结经验,部署工作,推动形成争先创优的文明创建氛围。一是组织参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组成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李书磊为团长的代表团晋京参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三明、泉州、漳州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福州、厦门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莆田市、龙岩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获得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提名城市,福清市等8个县市荣获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提名城市,29个村镇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67个单位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二是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省委、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大会表彰了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36个,文明村镇328个,文明单位(含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和设区市行业)2467个。省委书记尤权、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李书磊等省领导出席并作指导讲话,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三是编制《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地图集》。地图集分文明福建概览篇、文明城市建设篇、文明县城建设篇三部分,内容重点突出全国文明城市考评体系“八大环境建设”和近年来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十项重点工作”方面的内容,着重展示5个全国文明城市、11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以及2个全国文明县城文明创建的重要载体、品牌项目、活动成效,按照地图导南方式把文明专题数据进行空间位置化,有利于最广泛地吸引群众参与文明创建,扩大文明创建工作辐射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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