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志沙发言
近年来,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7部委联合下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将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作为能动司法的有效实践载体和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程,通过诚信承诺、失信防范、规范审判、阳光执行、法制宣传等机制和手段,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一、强化司法规制守护诚信
将诉讼诚信建设作为强化审判职能的重要内容,加大能动干预力度,强化司法惩治,坚决制裁失信行为,维护诚信行为,切实捍卫社会诚信的底线。
1.防范虚假诉讼。建立立案诚信告知,强化诉讼风险告知,设立立案诚信提示和诚信承诺书。把好立案审查关,快速识别虚假证据材料,加大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力度。针对虚假诉讼案件的类型、特征及成因,建立专项上报、通报、联动打击制度,严格追究相关参与人的法律责任。
2.严格公正审判。坚持“失信受惩,守信受益”的办案导向,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预防犯罪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诚信的犯罪行为;着眼促进民众诚信、政务诚信,妥善处理涉民商事、行政案件,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切实维护诚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查人找物这个执行工作的关键节点,全力推进“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使信息化成为让“老赖”无处遁形的强大武器。为提升查控效率,我们坚持通过信息科技手段实现查控请求的自动处理和反馈。目前,金融机构的查询冻结反馈时间均在30分钟以内,有的仅需1分钟;国土、住建部门的反馈时间约5分钟,船舶反馈时间约3分钟。去年,我们还自主研发了“立案即查”功能,所有新收执行实施类案件一经立案移送执行部门,无须人工发起,系统即自动提起网络查询。2013年9月以来,累计查询银行存款1525.8亿元,冻结152.9亿元。在查控系统建设中,坚持三级法院“共建共用共享”,任一法院与当地对接的协助执行单位信息统一接入平台,全省法院均可通过系统发出查控请求,形成查控覆盖倍增效应,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建立执行旧案管理系统,将全省法院2013年12月20日之前所有未实际执结的案件全部录入系统,每晚自动轮回查询2000件执行旧案,对旧案清理进行常态长效管理,全面清除“抽屉案、口袋案”。全省法院已将302477件未实际执结的旧案纳入信息化管理,有18923件旧案得到有效执结。
二、强化司法联动共建诚信
以执行信息化加强法院内外联动,提高指挥调度效率,挖掘分析执行规律,提升法院执行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1.大联动惩戒失信。全省法院通过“全媒体公布、全方位曝光、全过程透明”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的信用惩戒、威慑和引导功能。通过数字全省政务专网与省公安厅指挥情报中心对接,实现对被执行人居(暂)住地、乘坐航班、酒店住宿、车辆等信息的网络查询和预警,对决定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纳入公安布控范围实时提供方位信息;与省国土资源厅建立网络对接,实现了实时查询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功能;与省工商局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对被执行人工商登记信息的统一网络查询,股权冻结、变更登记公示全网运行;对接海洋渔业局,实现全省船舶自动查询反馈。随着查控覆盖范围不断拓展,截至目前,查控网络已覆盖10大类76个协助执行单位,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车辆累计153857辆,土地282455宗,房产105270座,工商股权登记信息109214条,航班信息2152条。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征信机构、行业协会等失信信息共享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担任企业高管、工商登记管理、办理贷款或信用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省已有408847名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社会公布,其中88356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失信惩戒的威力,通过执行和解、分期偿还等方式履行了义务。
2.大平台集约指挥。2014年,我们完成全省三级法院执行远程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借助与公安机关建立的预警布控机制,对需要异地拘留的被执行人,由省法院通过指挥中心发布指令,受托法院迅速出警实施拘留,执行现场录音录像同步传回指挥中心。建立基于案件信息的集约管理系统,将执行内部审批流程平移到系统中,实行网上办理边控手续和跨省异地执行、再续封网上审批等,实现执行工作管理扁平化。已审批边控2485件,跨省执行202件,再续封97件。2015年5月,我们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法院取消全案委托,建立事项委托系统,通过指挥中心进行委托材料电子交换和跟踪落实,执行事项网上委托、异地实施、远程监督,省法院对全部委托事项进行可视化管理,逾期未办理的予以督办通报,全省法院已办结网络委托事项408件。
3.大数据服务执行。建设执行数据分析管理平台,汇聚案件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信息数据,通过对被执行人出行与住宿信息数据分析,绘制其工作生活轨迹,查找其下落;通过对被执行人往来账户信息数据分析,判断活跃账户及往来钱款的时间规律;通过对全省法院间事项委托与查控数据的分析,监督指导各地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
三、强化司法引导弘扬诚信
将弘扬诚信文化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导向,坚持公平正义与诚信为先的司法价值取向,着力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
1.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开展“司法六进”服务活动,通过司法宣传,普及法律,弘扬正气,倡导诚信,建立诚信典型案例发布,着力引导和提升社会各界守法守信意识。实施庭前、庭中、庭后的诚信教育工作,强化证据交换和履行义务的提醒督促,严厉制裁提供伪证和虚假陈述的诉讼失信行为,充分发挥审判的规范导向作用。
2.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大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力度,在政务网等7类载体上公开34类司法信息,包括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执行信息,构建“12368”执行短信互动服务系统,设置节点式自动告知、开放式公开查询、双向式互动沟通、层级式督促交办、分步式预警提示“五大功能”,将信息公开、财产举报、资讯传递集为一体。推行执行拍卖网络化,实现司法拍卖零佣金、零违纪,竞拍范围最大化、当事人权益最大化、执行效果最大化。坚持“每庭必录”直播庭审内容,规范裁判文书上网,落实法院开放日,完善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月例会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定向联络,改进人民陪审制度,切实让群众有看得见的公正、可感受的高效、能认同的权威。
3.拓展服务空间。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在诚信建设方面的不足,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有关单位诚信建设水平的提升,推动社会诚信体系不断完善。
四、强化司法公信推动诚信
坚持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法官诚信、司法公信引领社会诚信。
1.深化司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法官职业道德等教育,夯实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思想基础。持续推进“四个人才工程”,开展福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抓好全省高层次审判专门人才评选,推进全省司法人才库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领导干部提升信息化工作能力专题培训班、福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新民诉法专题辅导等。加强岗位练兵、以老带新、干警双向挂职交流等,提升队伍素质和司法水平。
2.深化司法作风建设。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深化“马上就办”,持续整治“六难三案”,践行作风纪律“十严”承诺,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整治、“好作风、零差错”作风专项整顿,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解决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在全省法院开展“比办案、比服务、比队伍、看实效”活动,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强作风、真服务、多办案、办好案。
3.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两个细则”等纪律条规,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推进全省法院司法巡查,完善落实“大督察”工作机制,加强审务督察、案件评查、效能检查和专项治理,持续推行网上庭审督察、明察暗访等,确保法院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