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公信助推社会诚信
2016-03-01 11:45:18 来源:省委文明办
三、强化司法引导弘扬诚信 将弘扬诚信文化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导向,坚持公平正义与诚信为先的司法价值取向,着力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 1.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开展“司法六进”服务活动,通过司法宣传,普及法律,弘扬正气,倡导诚信,建立诚信典型案例发布,着力引导和提升社会各界守法守信意识。实施庭前、庭中、庭后的诚信教育工作,强化证据交换和履行义务的提醒督促,严厉制裁提供伪证和虚假陈述的诉讼失信行为,充分发挥审判的规范导向作用。 2.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大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力度,在政务网等7类载体上公开34类司法信息,包括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执行信息,构建“12368”执行短信互动服务系统,设置节点式自动告知、开放式公开查询、双向式互动沟通、层级式督促交办、分步式预警提示“五大功能”,将信息公开、财产举报、资讯传递集为一体。推行执行拍卖网络化,实现司法拍卖零佣金、零违纪,竞拍范围最大化、当事人权益最大化、执行效果最大化。坚持“每庭必录”直播庭审内容,规范裁判文书上网,落实法院开放日,完善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月例会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定向联络,改进人民陪审制度,切实让群众有看得见的公正、可感受的高效、能认同的权威。 3.拓展服务空间。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在诚信建设方面的不足,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有关单位诚信建设水平的提升,推动社会诚信体系不断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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