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黄鹤麟发言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去年以来厦门市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两项主要创新做法汇报如下。 一、 深化创建主题,打造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 2015年2月,厦门取得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可以说厦门市的文明创建进入了新阶段,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也有了新期待。“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把厦门打造成为公共文明行为示范标杆城市”的新目标应时而出。一年来,市委文明办紧紧围绕这一新的创建目标,在全市广泛开展“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创建活动。 1.宣传发动,营造公共文明良好氛围。去年3月,市委文明办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小白鹭,陋习我说不”活动的方案》,并围绕这一主题在各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先后以“厦门要争当市民文明行为示范城”、“征集市民期待改善的不文明行为”、“征集文明小白鹭设计作品”等为主题进行宣传造势。同时制作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公益宣传片,在电视台、电梯移动电视、户外电子屏幕、公交车城市T频道等进行循环滚动播放。随后启动厦门市“市民文明行为示范月”暨“文明小白鹭”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广泛开展市民文明讲堂、文明小白鹭社区公益行等社区活动和“我是小白鹭,文明我先行”活动、“文明小白鹭,快乐小拍客”图文征集活动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央视新闻微博、光明网、新浪网、凤凰网等知名网站纷纷进行转发、转载,为打造“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分类创建,全面开展公共文明示范活动。为推动活动落实,我市制定《厦门市打造“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目标、活动内容与责任分工。同时,召开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座谈会,明确“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标杆城市,把厦门打造成为市民文明行为典范标杆城市”为今年创建主题。会上,市旅游局、卫计委、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分别提出了公共文明行为示范城推进思路,27家全国级文明单位带头发出争创倡议。各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文明办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创建活动。如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和南普陀寺联合发起践行垃圾不落地等六类公共文明准则的“善心善行365”活动;湖里区推进“做第二故乡文明创建的主人,争当抵制不文明行为的使者”等主题宣传活动;海沧区率先出台《海沧区未成年人基本文明礼仪行为规范》,在全区范围内打造文明行为示范学校;集美区推出文明使者“阿集”、“小美”,开展“文明新风进村居--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系列活动;教育部门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文明小白鹭”进学校等主题活动;旅游部门在各主要旅游景点、旅行社开展文明旅游行动;交通运输局设立“市民文明行为示范公交站点”,开辟“文明公交示范线路”,推广“无饮食车厢”等。同时,市文明办结合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在各区各确定一个项目,采取市、区、街(镇)三级给予一定配套补助的方式,建设了金山市民文明行为示范园、龙头路垃圾不落地示范街、嘉庚公园文明行为好习惯示范广场等一批市民文公共明行为示范基地。在创建中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方法,发动市民、村民从房前屋后整治、空间认养认管入手,将原来脏乱、闲置的空地通过清扫平整、植树绿化,变身美丽温馨的小公园、小景观,市民群众主动参与,自己动手绿化美化,花草、树苗自行认养,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共同推动公共文明。 3.专项整治,重点推进难点问题解决。各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例如:市公安局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加强对行人乱闯红绿灯,车辆不按规行驶、乱变道、乱停放等,以及渣土车、三轮车、电动车违规上路、乱行驶等交通乱象的持续整治;市建设局开展城乡家园清洁行动,加强文明工地创建,严禁建筑工地废土乱撒漏;市市政园林局开展垃圾不落地、整治“牛皮癣”等行动,维护公共设施整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各种占道经营、不规范户外广告等持续整治,并加大对沿街店面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管与处罚力度,各项活动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4.打造升级版,推行“善行厦门日行一善”活动。为推进公共文明示范城创建活动,市委文明办打造“升级版”,启动了“善行厦门”活动,推出了“善行厦门”微信平台,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社区等率先推广“善行厦门”行动。近期,又推出了“善行”APP手机应用软件,这款软件能够记录和传播善心善行,引导市民群众弘扬社会正能量,传播文明新风尚,使善行活动人人可为,随时可为,随处可为,成为我市道德建设的新手段、新平台。2016年1月24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二届城市民生建设与民生保障论坛暨2015社会治理创新经验交流会上,由厦门市委文明办报送的“全面提升市民素质,打造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案例获评2015民生改善优秀案例,同时,厦门荣获“全国民生改善十佳典范城市”荣誉称号,成为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