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振炎秉承“视顾客为朋友”的服务理念,在服务上,他真诚、热心待客;在产品上,更是严把质量关。特别是对于自己从事的食品行业,叶振炎一直认为这是一个良心行业,一定要确保产品质量,决不能坑害消费者。
2013年,一个给叶振炎工厂长期提供面粉等原料的供货商将一批面粉运到他的食品工厂,当时恰逢下雨,由于供货商请的搬运工人急着卸货回家,导致部分面粉被雨淋了一点。供货商认为面粉仅仅在表面湿了一点,放在通风干燥处吹干后并不影响使用,但叶振炎认为必须要确保原材料的品质万无一失才能保证生产的糕点质量合格,所以坚持要求换货。同时叶振炎考虑到多年合作的供应商为此要承担的运费损失,就主动和供应商商量,愿意承担换货所需的一半运费。供应商既感动又感慨——“叶老板真的是一个有原则的好人啊”!
叶振炎在福州大学城还开了一家“天兴校缘”超市,平时主要是聘请的员工来打理超市的生意。尽管叶振炎大小事务忙不停,但他仍然非常重视对超市的管理。特别是每年各高校即将开学的这一段时间,叶振炎都会特意到超市里检查,严把超市进货质量关。尤其是对于一些保质期比较短的商品,叶振炎严格要求店内员工每天查看,防止售出过期的产品,以免给消费者带来不便。有一次,叶振炎发现有一批生活用品与之前看的样品质量上有差别,立刻决定把这批货下架退货。有员工说“这批货质量其实也不是很差,明天很多学生会来买,如果没货学生就跑到其它店去买了,我们会失去一大笔生意”。但叶振炎告诫员工说:“作为商家一定要讲求信誉,把顾客当亲人,决不能以次充好,不然的话即使这次赚了一些钱,但影响了店的声誉,最终就没有人到这里来买东西了。”
叶振炎坚持诚信合作的理念,与供应商、消费者建立和谐的关系,不因为眼前利益放弃诚信理念,受到了大家一致的肯定。2000年,他曾被福州市政府授予“福州市二十佳个体工商户”。2014年,叶振炎被评为第二届闽侯县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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