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34年来,林金梅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根条件艰苦的农村基层法庭15年,办结各类案件2100余件,调撤率达85%以上,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她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凭借过硬的办案能力与其自创的“双赢三心四法”调解模式,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被山区人民亲切地称为“金梅姐”。她先后被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省优秀法官、省优秀女法官、省巾帼建功标兵、法院系统调解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在全省法院系统做先进典型报告,《福建日报》、《福州日报》、《闽都法官》、《福州组工通讯》、福州电视台等媒体对其先进事迹进行报道。
真情司法,为群众遮风挡雨当“知心人”
林金梅在30多年的工作中,有一半的时间在基层人民法庭。2004年5月,她来到福州市最边远的嵩口人民法庭主持工作。嵩口法庭距永泰县城57公里,辖区内村(居)大多分散在崇山峻岭之中,交通不便,条件艰苦,社情复杂。当时,林金梅家在县城,孩子尚小,家中有年过七旬、体弱多病的母亲和婆婆,公公中风瘫痪多年,生活不能自理。作为长女、长媳,她的肩上承受着旁人无法体会的重担和压力。面对家人和亲朋好友的劝阻,林金梅心里想得更多的是,自己作为一名党员法官,服从组织安排是一种基本的觉悟。于是,她毅然舍弃“小家”,到基层服务山区群众这个“大家”,这一干,便是七年。
刚到法庭,条件比想象的还要艰苦。法庭办公大楼破旧,一下雨屋顶就漏水,墙壁土灰碰一下便掉落。为了改善办公条件,她多方筹措资金,先后两次加固、装修了办公楼。为更好了解基层群众,到法庭后,林金梅就带领干警下乡走访,详细了解当地群众的经济来源、乡规民俗。通过走访,她深刻地体会到农村群众的疾苦和法律知识的匮乏。于是,她以便民服务、送法下乡为切入点,专门在法庭设立了便民服务窗口,推出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服务。为了让群众少误工,少跑一趟,嵩口法庭在辖区的5个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定期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办案。一次,辖区村民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双方矛盾激化。得知这一紧急情况,林金梅午饭没吃,就带上干警赶赴现场开展调解。她以法释理,情理交融,耐心做思想工作,并决定亲临现场勘查。途中需经过一条溪流,恰好又下起了大雨,上游极有可能暴发山洪。村干部劝法官们改天再去,但林金梅看到案件调解已经出现一线转机,不愿错过时机,便用村民自制的竹筏,渡到对岸。待现场测量完毕,溪流已暴涨。返程时,他们刚渡过湍急的溪流,溪水就混杂着黄色泥沙倾泻而下,在场的人都不禁后怕。正是林金梅这种处处为群众着想、便利群众诉讼的精神,赢得了山区干部群众的认可,也与他们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
柔情法官, 巧手调解炼制和谐“良药”
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是林金梅矢志不渝的信念。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腻与温和与每一位当事人交流,引导他们分析原因,化解纠隔。她长期扎根基层,总结出“双赢三心四法”调解模式,即坚持双赢价值取向,通过热心的接待调解对象、耐心的参与调解过程、满怀信心的调解纠纷,结合圆桌谈心法、过错分析法、冷热处理法、亲情感化法,促使调解工作顺利进行。
老百姓对金梅法官的信任是一种可贵而又值得发扬的力量,为了最大化这种百姓的信任进而回馈给老百姓,2012年5月,永泰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金梅法官调解室”,推广“双赢三心四法”调解经验,开展诉前调解、妇女维权和普法宣传等工作。如今50有余的她,继续带领着调解室7个成员,本着“诚为本、和为贵、调为先”的工作理念,参与调解或促成撤诉案件1000余件,开展法律宣传和帮扶活动25场,提供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纠纷调解最快可在1小时内完成。2013年7月,“金梅法官调解室”灵活运用“冷热处理法”和“过错分析法”,先后5次上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拖欠汽车修理费引发的承揽合同纠纷,帮助汽车修理厂讨回全部被拖欠的合同款。8月,调解室诉前调解一起涉台抚养纠纷时,准确找到“当事双方都关爱孩子”这一开启双方“心结”的钥匙,运用“亲情感化法”,为双方创造面对面交流的平台,动之以情,仅一小时,便促成双方对孩子的抚养重新达成协议,减少了当事人异地诉讼之累。
一桨推得千帆进。在林金梅的榜样示范下,该院大力推进“大调解”格局建设,先后与公安、工商、消协、住建等11个单位联合出台18项诉调对接制度,强化人民调解组织、“无讼村居工作室”、物业纠纷法律服务调解站等诉调平台作用,形成“多调解、慎判决、重效果、少信访”的和谐司法格局。调解室出色的工作受到省法院马新岚院长的高度评价,永泰县委书记专门作出肯定批示,福州中院发文在全市人民法庭推广,人民网等媒体进行了大篇幅报道。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成立专门的“金梅法官调解室”,从一个人到一个团队,拥有同一种“便民服务”精神气质的集体,为老百姓服务的力量更强大,百姓获益更多。而林金梅本人对“金梅法官工作室”取得的成绩和衍生效果,则表示道:“这只是以我的名字来命名,其实是一个团队。大部分工作是团队成员一起在做。”
倾心岗位,服务一线甘当审判事业“老黄牛”
2010年12月,林金梅从边远的山区法庭调整至法院机关任政治处主任,分管机关党建和工青妇。她以人为本,将枯燥的政工工作抓得有声有色。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为实现“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目标,努力作好队伍建设这篇大文章,林金梅与其他人一道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了全面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她把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与审判业务学习、岗位“大练兵”结合起来,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鼓励干警参加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根据外地青年干警和女性干部“两多”的情况,她提出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开展了系列青年志愿活动。她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收录汇编各类制度56个,提出了把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干警心中,进入干警家中”的目标和要求,率先推行了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建立谈心谈话诫勉制度,积极开展生日祝贺等“送温暖”活动,充分发挥干警家属亲友的监督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构筑了第二道防线。
林金梅的心一头连着法院,一头连着群众,她恪守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的原则,以她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唱响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职业道德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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