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拒不参加集中教育培训的工程项目主要责任人处理的通报
http://wmf.fjsen.com 2015-08-26 21:18:5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闽建建〔2009〕39号)规定,经调查核实并公示确认(公示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至5月6日),张亚军等28位工程项目主要责任人被记分值超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值,但未参加集中教育培训,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约谈或通知后,仍拒绝参加集中教育培训,且上述人员所任职的工程项目已竣工(完工)或已变更项目负责人。依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决定对拒不参加集中教育培训的张亚军等28位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给予带分处理,其在该工程项目任职期间的记分累计值作为下一个工程项目任职的记分起算值。
附件:给予带分处理的工程项目主要责任人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黎晶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