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厦门勤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建福建材有限公司等三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
省重点工程福建师大新校区四期学生公寓工程由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依据招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内墙面砖采用规格200×300mm,可供选择的有“协进、鹰山、建陶”三个品牌,施工单位在原定品牌面砖货源紧缺情况下,没有按规定要求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即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且进场面砖质量把关不严,对进场面砖质量存在争议尚未真正解决之前,仅以工期紧为由要求先施工,致使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到工程上;监理方对未经验收的材料用于工程(样板间),没有按规定提出监理意见,同时又同意样板间验收,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供货方没有严格履行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提供的内墙面砖产品质量不合格。为规范施工、监理、供货方等行为,经研究决定,对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建福建材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增强质量意识,强化内部管理,对建设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努力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与管理水平。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黎晶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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