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公用局:
4月5、6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漳州、厦门承建的漳州延安广场和厦门湖里营运中心一期工程连续在施工中发生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事故,造成死亡各1人。4月10日我厅发出明传电报,责令该公司暂停在我省承包工程。
近日我厅派员赴漳州、厦门等地,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在建的厦门火矩(翔安)通用厂房C1标段工程、利景中心工程、湖里营运中心一期工程、福满园工程和漳州延安广场等5个工程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来看,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安全生产管理薄弱,制度不落实,管理人员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混乱,安全隐患较多,尤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隐患特别突出。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程项目管理不力,管理人员不到位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同时在不同工程项目上负责,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不到位。邱闽文同时为厦门火炬(翔安)通用厂房C1标段工程和利景中心工程项目经理;朱海既是漳州延安广场工程项目经理,又是湖里营运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副经理;厦门湖里营运中心一期工程按规定虽然配备了2名专职安全员,但其中一人没有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聘书,另一人同时是厦门(翔安)通用厂房C1标段施工员;厦门(翔安)通用厂房C1标段工程原配备有3名专职安全员,已有2名专职安全员调出,尚留工地的1名专职安全员检查时不在现场,且该安全员未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现场施工安全巡检记录流于形式,甚至存在虚假现象。
二、施工方案不全面、针对性差,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
人工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不符合规定,施工前未对所有从事人工挖孔桩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厦门湖里营运中心一期工程施工方案要求:“当成孔深度超过10m时,用点燃的蜡烛拴在细铁丝上放到井底检查是否有有害气体(或作动物活体实验)”;该工程从事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有40多人,但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却只有15人签字,且没有“4.6”事故死者的名单。厦门利景中心工程地下室框架梁线荷载达15.77kN/m,其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三、施工管理无序,安全隐患严重
1、临时用电管理混乱
(1)动力和照明未分路配电,临时用电拉设混乱,电缆线乱接乱搭,随地拖放,随意搁在梁筋上,有的电源线直接从漏电保护器进线端接出,把五芯电缆线当作二芯使用,插座直接安装在木板上且无防雨措施,有的插座保护零线连接不可靠。厦门(翔安)通用厂房C1标段工程水电班组仓库房内工具、材料乱堆乱放,照明线路乱接乱搭,且同时住人。
(2)部分开关箱工作通道堆放材料或设备,砂浆搅拌机开关箱倒在沙堆上,提升机和潜水泵共用一个开关箱,潜水泵电缆线接头破损严重,有的提升机的电机金属外壳没有接零保护,电缆线被挤压在提升机的金属架体下。
(3)桩孔内照明未按规范规定使用12V安全电压,漳州延安广场工程现场桩孔内照明使用的是24V安全电压的电源,厦门湖里营运中心一期工程使用的是36V安全电压的电源。
2、现场安全设施搭设不规范
(1)厦门(翔安)通用厂房C1标段工程水泵房基坑深度达3米未按规定放坡,离坡顶坡边仅为50cm停放一台砼搅拌机,施工通道钢管搭设随意,铺设板未固定,通道两侧无设置防护栏杆。
(2)厦门福满园工程的钢管脚手架,因外墙装修钢管脚手架连墙杆拆除,但现场未采取措施,部分立杆立在土堆上。
(3)厦门利景中心工程地下室剪力墙钢管脚手架高度达9m未设连墙件,脚手架整体稳定性较差,其5#楼首层悬挑楼板采用基坑临边防护栏杆立杆接长作为悬挑部分的模板支撑。
3、施工机具进场及使用中未进行安全检查
对进场的人工挖孔桩提升机未进行检查验收和日常安全检查,提升机三节皮带轮传动部位普遍无安全防护罩,部分施工机具保护零线漏接,有的砼搅拌机料斗钢丝绳断股未及时更换。
针对检查情况,要求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深刻汲取血的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在建工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应将检查整改情况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书面报我厅。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黎晶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