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区各施工企业:
去年到今年,我市先后发生了几起人工挖孔桩引起的民工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6人死亡,教训深刻惨重。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工挖孔桩工程监督管理,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现将今年11月27日上午11:30左右,发生在南平武夷花园四期项目人工挖孔桩工程民工窒息死亡事故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并就开展人工挖孔桩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落实人工挖孔桩专项整治和年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事故基本情况2005年11月27日上午11:30左右,南平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南平武夷花园四期项目在挖试验人工挖孔中发生一起民工窒息死亡重大施工安全事故,造成2名四川籍民工死亡。
据初步调查,该人工试验挖孔工程是由开发单位经人介绍雇请胡先学等人进行人工挖孔桩施工,并拟定施工合同,要求胡先学落实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但胡先学在未履行上述承诺情况下,擅自雇2名四川民工施工,在开挖施工过程中现场无人监护,从现场情况看该班组长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无送风设备、上下爬梯等安全措施及毒气试验情况下,盲目组织施工,因孔桩底部缺氧及二氧化碳严重超标,引起井下正在开挖的1名民工窒息,井上另1名民工自行下去抢救,此时一位过路民工发现该工程2位人工挖孔桩开挖民工到井下一直没有上来,怀疑可能发生事故,就向工地旁边的武夷花园小区保安报告。该保安立即到现场查看,发现孔桩底下施工人员有异常情况,就立即报告“110”及南平市相关部门。南平市建设局、安监局、公安、消防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结果发现1人已经死亡,另1人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南平市政府、省建设厅领导高度重视。南平市建设局、南平市安监局、南平市公安局等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导施救及善后处理工作,并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取证。11月28日下午省建设厅派专家小组到现场了解事故情况,传达翁副厅长对该起事故处理的指示精神。有关事故原因和责任,还待进一步调查。
二、人工挖孔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为防止人工挖孔桩中毒和窒息事故的再次发生,我局决定把人工挖孔桩列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要求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区各施工企业应立即组织开展对在建工程人工挖孔桩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项目,该停的要立即通知停止施工,经整顿后,请有关部门进行复查达到安全施工规范要求,方可继续施工。我局将结合年度安全检查,进行重点抽查。并提出如下几点具体要求。
1、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凡未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备案、《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程,应立即停工整顿,特别是人工挖孔桩项目停止施工后,应做好加盖、围栏和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在补办有关手续、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下方可继续施工,未按要求补办手续继续施工的,经有关部门查实,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发生事故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重予以处罚,并追求有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要求所有在建工程要进一步完善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特别是人工挖孔桩工程,在开工前,应根据规范要求编制有效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正式开工。同时,各单位要进行重点跟踪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各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3、所有在建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均应由具备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承担施工,并按要求办理安全技术措施备案和《建筑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应严格执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中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技术政策,并应采取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①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
②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
③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
④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⑤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24V以下的安全灯。
南平市建设局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黎晶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