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
2005年11月27日上午11:30左右,南平市武夷花园四期工程在人工挖孔桩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施工安全事故,造成2名四川籍民工窒息死亡。接事故报告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派专家小组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指导、督促事故调查。
据初步调查,该工程项目开发单位是南平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是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基础设计单位是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该项目基础设计无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文件,无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开发单位私自雇请无施工资质的班组进行施工。在实施开挖过程中,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现场无专人管理、监护,没有设置送风设备、无应急软爬梯等安全措施,也无有毒有害气体测试,盲目下井施工,因孔桩底部二氧化碳严重超标,导致作业人员缺氧窒息死亡。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要求如下:
1、南平市建设局要抓紧组织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对事故负有相应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立案查处,并及时将查处情况报省厅备案。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在建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不具备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等标准规范要求的在建人工挖孔桩工程,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整改后经安全监督机构复查,达到施工安全标准规范要求,方可继续施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拒不整改仍盲目、冒险施工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进行查封、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3、要严格限制、淘汰人工挖孔桩施工技术。各地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关于遏制市政工程、人工挖孔桩施工(维护)中毒事故的通知》(建安办[2005]10号文)和《福建省建筑地基基础技术政策》等要求,限制、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人工挖孔桩等落后施工工艺和设备,大力推广机械桩施工技术。同时要举一反三,强化对市政工程管道施工安全监管,坚决遏止施工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责任编辑:黎晶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