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局发布十大严重违法广告黑名单
7.金同(广州)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静电理疗器(广告中标示名称:金同血压安)”,其适用范围为“可用于Ⅰ、Ⅱ期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当天使用,降压稳压,一周疏通全身不通畅血管,30天血压下降,血液欢快奔流,三个月远离药物依赖”等。
8.镇平人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消炎镇痛静电理疗贴(已注销)(广告中标示名称:鲜草活骨膏)”,该产品已于2013年3月19日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销处理,其适用范围为“神经痛,风湿痛,肩痛,扭伤,关节痛,肌肉疼痛等人群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疗效神奇,仅仅5天就能自己下床活动了,才1个月跑步都没问题了”等。
9.北京玉匾国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红阳牌盐藻软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绿色小含片盐藻)”,国食健字G20110392,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广告宣称“胃痛、口腔溃疡,马上吃马上见效,无论何种便秘,上午吃下午就通,服用1个周期失眠好了,3个周期关节炎全面康复,5个月多年的冠心病康复了”等。
10.武汉三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玛卡牌玛卡益康咀嚼片(广告中标示名称:玛卡)”,国食健字G20060327,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广告宣称“服用5天,举而不坚、勃起无力症状得到解决,服用30天,阳痿、早泄得到解决,服用2个月,尿频尿急、头晕目眩症状完全消失,服用4个月,不仅性能力提高数倍,还可以二次发育达2—5公分”等。
责任编辑: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