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食药企业失信将被扣分惩戒 扣满12分锁入“黑名单
自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试行建设信用体系。生产经营主体在一个信用周期内主体信用扣分累积满12分后,将被锁入“黑名单”系统,面临8种信用惩戒。
近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将通过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定、信用约束、信用修复等制度建设,更加有效地约束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行为,震慑违法行为。
该办法的一大特点是采取了信用积分累积制,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不良信息分为3个失信等级并按不同等级扣分。一个信用周期内主体信用扣分累积满12分后,被锁入“黑名单”系统。存在以下情形的直接锁入“黑名单”: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给予撤销或者吊销许可证、批准证明文件处罚的;主体被禁止申请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人员被禁止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等资格处罚的;因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其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
被锁入“黑名单”系统的生产经营主体或从业人员,将面临8种信用惩戒,包括不予办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业务;向社会公开曝光;不为其招投标、发股上市、从业人员办理进京户口等活动出具无违法情况证明等。黑名单锁入期限为3年。(记者余荣华)
责任编辑: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