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造价咨询机构监管是造价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2012年,福建省开始探索建筑业行业监管的改革和创新,提出以开展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为抓手,全面加强行业监管,提出“2014年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并试运行,逐步开展施工、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市场主体和注册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建设。2015年起,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招投标活动、市场监管、扶优扶强等方面”的目标要求,并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作为首批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试点行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和执业质量为主要评价内容,将日常制度化监管的结果进行量化评分,来衡量企业的信用水平,并将评价结果依托统一的信息平台公开发布,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逐步建立“褒扬守信、惩戒失信”的市场环境,引导企业诚实守信,从而达到规范市场秩序的目的。
突出重点,明确评价要素。
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行业监管实际,重点评价企业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和执业质量两个方面。其中,评价企业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分为三大类:一是奖励类行为,包括通报表扬和造价指标建设贡献奖励;二是处罚类行为,包括企业违法行为、企业违规行为、造价师违法行为、造价员违规行为等;三是客户评价,对企业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过程中未按约定履行合同被投诉,经行业管理部门查实的,给予扣分。企业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方面信用评价的起评分为50分,并针对其三类要素区别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分值,采取加减累积分制评分。对执业质量评价分值给予更多权重,在企业网上备案的咨询成果文件中随机抽取,进行百分制量化评分,检查得分的50%计入企业信用得分。
按照评价要素及标准,每年对所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一次信用综合评价,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次年1月份根据企业上年度1 12月份的信用信息进行量化评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
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评价工作标准化、信息化。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为确保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福建省采取了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一是制度化,制订出台了一个办法(《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五项配套制度(《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办法》、《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网上备案管理办法》、《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网上备案检查办法》、《专家库评选办法》)。
二是标准化,规定动作、客观公正。在开展企业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评价方面,主要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订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以日常监管、常态化监管为基础,以行业管理部门处理文件为依据,适时收集汇总信用评价得分。在开展执业质量评价方面,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出台办法,规定检查的范围、频次、方法、步骤,包括随机抽取成果文件、检查结果反馈以及异议处理等;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出台评分标准,从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否规范、取费是否符合规定、主要分部与措施项目造价是否合理、总造价偏差情况以及编制说明是否齐全5个方面制订了16条评分标准,对成果文件质量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同时,建立信用综合评价专家库,出台《专家库评选办法》,为体现专家代表性,除行业管理部门专业人员外,还从各造价咨询甲级机构推荐的两人、乙级机构推荐的1人中评选产生专家,一方面确保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的客观、公正,另一方面让造价咨询机构参与评价,通过专家之间交流,提高其咨询成果质量。
三是信息化,提升评价效率,既要监管到位,又不增加企业负担。开发了信用综合评价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开展评价工作,发布评价结果;开发了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网上备案系统,基本实现咨询成果文件“一键上传”功能,并通过系统随机抽取被查成果文件;开发建立专家库,通过系统随机抽取专家。同时,整合企业资质(含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咨询项目与信用综合评价管理系统,搭建全省统一的信息平台。
注重评价效应,推动工程造价咨询业规范发展。
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应用是否到位关系到评价工作的成败。福建省通过统一信息平台适时发布全省所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年度信用综合评价排名,形成了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为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从2004年起,省站和设区市造价站每个月分别选取若干个典型工程,对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进行加工整理,形成工程造价指标,在造价期刊和造价信息网上公布,供相关单位和部门参考。为加强典型工程造价数据库建设,2013年起,该省创新思路,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该项工作质的提升。
强化基础数据收集。收集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资料,是建设典型工程造价数据库的前提和基础。为做好此项工作,福建省从多方面入手,一是出台《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网上备案管理办法》,对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网上备案的范围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下发《关于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网上备案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成果文件网上备案工作,从制度上为典型工程造价数据库建设提供保证。二是开发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网上备案系统,实现网络备案。三是要求所有经测评的计价软件必须具备咨询成果文件“一键备案”的功能,方便企业备案。四是加强备案检查,规定每季度从工程质量安全受监项目库中随机抽取5%,检查成果文件编制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备案,并将检查结果作为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依据。五是注重工程造价数据的完整性和分类的详细程度。要求企业在进行成果文件备案时,分门别类选择工程类型,详细填写工程项目的基本概况和工程特征,并要求除上传计价软件生成的成果源文件外,还要同时上传XML版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使得备案系统可以方便地获取每个工程的基本概况等相关信息,为精确选取典型工程,准确分析造价指标奠定良好基础。
着力研究数据的挖掘和应用。自2013年5月以来,福建省已经备案1.5万个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总造价2000亿元。目前,该省正在积极探索开发造价数据分析系统,依托计算机技术建立科学模型,对数据进行挖掘和应用。将来,福建省在典型工程造价指标发布方面计划两个渠道并行:一个是继续沿用传统做法,人工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工程,对其造价数据进行加工,形成精准的造价指标,在造价期刊和造价信息网上发布;另一个是利用造价数据分析系统,由相关方在系统中自行选取项目用途、项目特征以及建设地点等选项,由系统自动选取数据库中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对其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后,给出一个具有特定保证率的造价指标预测区间,供用户参考。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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