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评价工作标准化、信息化。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为确保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福建省采取了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一是制度化,制订出台了一个办法(《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五项配套制度(《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办法》、《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网上备案管理办法》、《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网上备案检查办法》、《专家库评选办法》)。
二是标准化,规定动作、客观公正。在开展企业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评价方面,主要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订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以日常监管、常态化监管为基础,以行业管理部门处理文件为依据,适时收集汇总信用评价得分。在开展执业质量评价方面,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出台办法,规定检查的范围、频次、方法、步骤,包括随机抽取成果文件、检查结果反馈以及异议处理等;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出台评分标准,从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否规范、取费是否符合规定、主要分部与措施项目造价是否合理、总造价偏差情况以及编制说明是否齐全5个方面制订了16条评分标准,对成果文件质量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同时,建立信用综合评价专家库,出台《专家库评选办法》,为体现专家代表性,除行业管理部门专业人员外,还从各造价咨询甲级机构推荐的两人、乙级机构推荐的1人中评选产生专家,一方面确保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的客观、公正,另一方面让造价咨询机构参与评价,通过专家之间交流,提高其咨询成果质量。
三是信息化,提升评价效率,既要监管到位,又不增加企业负担。开发了信用综合评价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开展评价工作,发布评价结果;开发了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网上备案系统,基本实现咨询成果文件“一键上传”功能,并通过系统随机抽取被查成果文件;开发建立专家库,通过系统随机抽取专家。同时,整合企业资质(含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咨询项目与信用综合评价管理系统,搭建全省统一的信息平台。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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