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快讯(记者林娟)《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印发实施,根据《规划》,至2017年,大多数的省级行业信用信息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县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与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达到互联互通,力争在2020年实现全部互联互通。福州、平潭、厦门自贸区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要与各设区市一并考虑,率先建设使用。
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
我省将逐步落实网络实名制,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对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经营行为、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进行信用评估,记录信用等级;建立涵盖互联网企业、上网个人的网络信用档案,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将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通报相关部门并进行公开曝光。
在商务诚信方面,我省将完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记录共享和公布制度,将多次受到行政处罚、重大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等消防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完善“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咨询服务平台的功能,建立质量信用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
建立实施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对典型案件、重大案件予以曝光;逐步建立以商品条形码等标识为基础的全国商品流通追溯体系;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实行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实施企业价格失信信息发布披露工作;依法查处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价格失信行为,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依托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同时,我省将建立科学有效的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和失信责任追溯制度,将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劳务人员工资等列入失信责任追究范围;建立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规范和评级标准,及时全面记录政府采购参与主体的失信信息,发布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实现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发布和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全覆盖,全面实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信息发布公告制度;对律师、会计等实行执业资格管理的从业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发放与个人信用状况挂钩管理。
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信用档案
在司法公信建设方面,我省将实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审判执行工作流程网上公开、庭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对于办案进展等不宜向社会公开,但涉及特定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信息,应当告知特定对象,或者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
同时,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信用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并作为单位信用等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以及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信用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依据;建立司法从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
在社会诚信方面,我省将制定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信用评价指标标准,开展医务人员医德综合评价,惩戒收受贿赂、非法行医等违法失信行为,全面建立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信用档案;建立药品研发、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档案,惩戒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失信行为,在行业准入许可方面实行失信联动惩戒管理,完善市场退出制度;建立计生违法行为信用惩戒机制,惩戒社会抚养费征收、计划生育证件办理领域失信行为,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信用信息共享工作。
同时,构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机制,确保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公平、公正和健康运行;把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行为记入法人失信内容,并与主要责任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关联,建立完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开展教师诚信承诺活动,探索建立教育机构及教职人员、大学生和研究生、科研机构和科技社团及科研人员的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选表彰等挂钩,努力解决学历造假、论文抄袭、学术不端、考试招生作弊等问题。
探索实行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机制
在自然人信用建设方面,我省将逐步实现全省范围内自然人信用记录全覆盖,建立境外和外籍人员在闽活动的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制度;对公务员等重点职业人群,全面建立信用档案,并实现政务共享查询。
在企业信用建设方面,我省将建立企业内部职工信用考核与评价制度;实行市场准入信用审查和失信联动惩戒,在市场准入或资格等级认定等实行行政许可管理,以及安排政府性扶持资金等优惠政策落实管理的事项中,查询应用申请企业在各行业、各地区活动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各相关监管机构严格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让守信企业畅通受益、失信企业受阻受限。
在事业单位信用建设方面,我省将探索实行以第三方机构主导的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机制,制定和完善以服务对象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体系,规范评定程序,明确等级类别,为政府部门监管、公众选择提供参考;在事业单位绩效评估、政策扶持、政府采购等方面,应用事业单位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对重大工作失误负有直接责任及相关责任的工作人员,实行失信联动惩戒。
责任编辑:金婷 |
- 2015-08-24福建将建诚信“红黑榜” “老赖”出行有麻烦
- 2015-08-21新华获“全国质量诚信品牌优秀示范企业”称号
- 2015-08-21泉州将建文明旅游诚信档案
- 2015-08-21我省拟召开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座谈会
- 2015-08-19平潭诚信促进会举办“结对帮扶”助学金发放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