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监管不力 华安7名干部被追责
东南网8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佳平 黄清木 黄阿彬)8月16日,华安县纪委监察局和县效能办对因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监管不力的县林业系统4名科级领导、3名股级干部,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效能告诫及通报批评,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华安作为省定重点生态功能区,近年来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和追责力度。前一阶段,华丰镇虎头山生态林伐区内15亩桉树被采伐后,业主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更新造林,还采取机械化手段整地,过度开垦,造成局部生态环境破坏。
作为属地管理的林业部门在知情的情况下,未有效组织工作人员对伐区现场采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验收,对伐区伐后更新督促不力,对业主使用机械化整地行为制止不力。
县纪委和县效能办介入调查后认为,虎头山林地过度开垦行为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制止,反映出个别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够实在、责任意识不够强,遂对相关干部进行追责。
责任编辑:王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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