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全国文明城市的整体效应,发挥全国文明城市的激励引导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着力提升漳州全国文明城市整体形象和水平,7月10日,漳州市召开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工作会议,正式发布《漳州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十项改造提升工程方案》。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阮开森,市人大副主任吴景辉,副市长兰万安,市政协副主席李惜真出席会议。市直各单位及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各主要分管领导共计7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针对今年我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后,群众最关切,问题最突出,反弹最明显的城市建设管理问题,特提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十项提升工程。具体包括: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环境卫生保洁提升工程;市政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交通秩序改善提升工程;“五小行业”经营场所管理提升工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老旧社区改造提升工程;城市绿化美化花化提升工程;城区道路整治提升工程;内城河整治提升工程。
会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阮开森指出,漳州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是漳州城市建设与发展历程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就如何落实好“创城十项提升工程”,阮开森指出,一要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的责任感。必须从推动富美漳州建设、提升创建工作的目标、满足群众迫切的愿望三个层面,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十项提升工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抓起,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改善生活环境,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二要明确任务,进一步落实好创城工作十项提升工程。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载体功能。要加强城市综合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要深化主题教育实践,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三要加强领导,确保深化创城十项工程的落实。实施创城工作十项提升工程关键在领导,关键在机制,关键在落实。要在宣传发动、领导机制、投入保障、创建点评、督促检查、责任追究和考核激励等工作机制下功夫,确保深化创城十项工程的不断落实。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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