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作为全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发祥地之一,精神文明创建始终与城市建设发展相伴相生、相互促进。从1996年开始第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来,三明市连续5次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15年,三明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殊荣。
突出机制建设,坚持常抓不懈。我们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摆在重要位置,一任连着一任干。1983年在全国率先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党政主要领导“一岗双责”内容,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30年来,我们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创城决心从未动摇,力度从未减弱。一级带着一级做。成立市委书记任总指挥、市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的创城指挥部,实行创城“一把手”工程;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把创建指标转化为各级各部门的常态工作。市委市政府与各责任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每季度对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进行一次考评,每两月对街道、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一次测评,将考评成绩列入年度绩效考核。一年接着一年干。30年来,根据中央和省文明委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实行厅级领导联系市区共建片制度,市委常委会每年定期专题研究创城工作,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使创建工作年年有新举措,年年有新进步。
突出内涵建设,坚持提升素质。我们始终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广大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上。一是建设“首善”之城。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开明、清明、文明”的三明精神,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在全国率先建立“文明市民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等市民教育平台。二是打造“共建”载体。1986年即成立区域共建精神文明协调委员会,形成了“思想工作联做、社会治安联防、公益事业联办、科学文化联教、环境建设联搞、经济工作联抓”的“六联六建”工作模式,一直延续至今,形成了一条社区共建、城乡共建、军民共建、区域共建和惠民设施共建的文明共建新路子,使“共建共享”成为三明精神文明创建的最重要的经验之一。三是突出“满意”主题。1987年至今,连续29年在全市广泛开展“满意在车间”“满意在科室”“满意在公交”“满意在学校”等“满意在三明”系列活动,有力提升了群众对城市服务、公共秩序、市容卫生、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满意度,“满意在三明”成为三明最具知名度的一张城市名片。
突出民生建设,坚持利民惠民。一是让群众生活更加舒心。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数字城管系统投入运营,集中力量整治城市“脏乱差”,打好市容管理、道路交通、社区民生、市场创优、“五小行业”、育人环境、场馆达标、文明行为培育等“八大攻坚战”。统筹推进造林绿化、水土保持、节能减排等工作。二是让群众生活更具品质。积极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配齐配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扶持广场文化、流动舞台车等重点民生项目,培育文化活动品牌。连续20年举办一年一度的三明市麒麟文化艺术节暨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推出一批客家文化、朱子文化、红色文化、抗战文化等文艺精品力作。每年开展百场文艺下乡演出、百场广播现场直播、百部优秀影片放映活动。三是让群众生活更有保障。加强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率、配租配售率均居全省前列;加强综治维稳工作,社会治安满意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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