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泉州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和谐共创、文明共建、发展共享”为主题,深化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5年2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城乡互动、市县联动、捆绑创建方式,把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城市新区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支持推动涵盖市本级和鲤城、丰泽、洛江、泉港4个城区及石狮、晋江市的环泉州湾文明城市群创建工作,推进沿海文明带与山区文明带共同发展,打造文明创建的“泉州样本”。
加强政策扶持,推进城乡共建。引导城市物质资源支持农村建设。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机制,建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测评,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促进城乡协调互动发展。引导城市创建资源支持农村建设。督促文明行业强化农村窗口建设、文明单位深化城乡结对帮扶、文明学校解决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等问题。组织699个市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等结对挂钩501个村镇、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共建农村美好家园。引导城市人力资源支持农村建设。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不适应村和经济欠发达村任职。在全省率先启动“美丽乡村”建设,建设40个市级新农村示范村、4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实施“六大工程”项目3474个。“世纪之村”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的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
实施量化考评,深化基层创建。注重创建过程。按照中央文明办“七个突出”的要求,对接省文明委的做法,着手修订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实施文明单位(学校)考评量化记分等级制,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打造创建品牌。及时总结提炼基层创建经验,形成“一县一品”,鲤城“文明人·文明城·文明风”、丰泽“和谐社区”、洛江“经典诵读”、泉港“乡风文明”等各具特色,连同其他县(市)特色创建,打造了“和谐泉州”创建大品牌。“五个一”创建品牌(一台“文化戏”、一本“山海经”、一个“传家宝”、一首“双拥曲”、一张“侨乡牌”)诠释文明泉州的独特形象。
坚持除旧布新,倡导文明新风。加强制度约束。修订《泉州市市民文明公约》,编辑制作《泉州礼数》,指导全市各地制定、完善和执行移风易俗村规民约。开展勤俭节约宣传教育,出台《关于厉行节约、文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行为,有效遏制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加强公益宣传。做好“中国梦”、传统美德、生态文明、中华礼仪等主题宣传,在市区建设93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发布平台,实现市区电力环网柜公益广告全覆盖。在媒体常年开设“文明监督台”“城市新拍客”等专栏进行引导、曝光,力促市民养成公共生活好习惯。开展“文明传播”行动,依托文明单位组建2000多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加强诚信建设。致力“诚信泉州”建设,营造“政府讲信用、企业讲信誉、市民讲信义”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特别是针对民营企业数量多的特点,组织开展万家企业“诚敬做产品”活动,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AAA级信用企业名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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