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名片】
黄志丽,女, 1972年3月出生,福建龙海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2010年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1942件,93.7%的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所办案件无一发回改判,无一申诉上访,无一错案。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优秀女法官、全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获全省“五一”劳动奖章、感动漳州人物提名奖。
她以真心换民心
黄志丽和同事下乡调解案件
十年如一日,她凭借一名共产党员的崇高信念,主动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设身处地为群众解决困难,用真情和责任诠释法律的庄严和司法温暖。她,就是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
十年间,她办案4643件,平均年结案463件,调解撤诉4155件,被告人自动履行率达75%以上。她先后获得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优秀女法官”、“漳州市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省市多项荣誉,2011年光荣当选为漳州市、区两级党代表。2010年12月黄志丽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黄志丽(右一)在了解案情。
她让冰冷的法律有了温度
“民事案件往往折射出社会关系的脆弱,法官应当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修复人与人之间的裂痕。”她经常走进群众中去,观察、熟悉群众的说话方式、思维方式,总结出一套独特的调解办法,“以柔克刚”、“借力开锁”等等,让冰冷的法律变得温热起来。
有位蔡老伯,70多岁,老伴早逝,独自将儿子拉扯大,在儿子结婚前,又将房屋产权转给他。谁知新婚不久,儿子儿媳便到法院起诉要让老人搬走。
她没有急着开庭,而是来到他们家,只见老人蜗居在家中的一个阴暗隔间,吃喝拉撒全在这几平方米的空间里解决,他的手脚因为类风湿变形。爱干净的儿媳难以忍受,要将老人赶走。“我始终坚信,人性本善,有时候良知只是暂时沉睡了,等待有人把它唤醒。”
于是,黄志丽走访了老人的亲戚、邻居,记下了老人这些年养育儿子的点点滴滴。“开庭时,我对他儿子说,你爸又当爹又当妈把你拉扯大,那年冬天你生病住院,是谁三次卖血为你筹钱治病?又是谁为了让你吃饱穿暖,大冷天到江里捞蛤抓鱼,落下风湿病?”
黄志丽一连举了十几个老人爱护儿子的例子。“你也是要做父亲的人了,今日你如何对待父亲,来日你的孩子便会如何对你!”最终儿子、儿媳承认了错误,撤回了起诉。
黄志丽还善于借助社会力量,及时化解各种矛盾。2012年6月,我省首个以优秀法官名字命名的法官工作室——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在芗城区南坑街道办事处挂牌成立。黄志丽组织法官团队,进社区、下农村宣传法律,现场调解。如今,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已在当地设立了5个点,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小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