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53件 推进18项联合惩戒“失信”措施
人民网福州5月1日电(通讯员 林曦)4月30日上午,由福建省发改委牵头,福建省省国税局、地税局等24个部门在福州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落实福建省《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
根据惩戒实施意见,违法失信人一处失信,将处处受限,尤其是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出入境、担任企业职务等方面均会受到限制,且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才可从公布栏中撤出。
据悉,截至目前,福建省国税系统共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53件,其中,偷税案件6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32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件、其他类型(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合案件)14件。
目前,53户“黑名单”企业信息已在“信用福建”网站“重大涉税违法”案件专栏中公布。对评定为D级纳税人的,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监督检查等方面从严管理。其中,9户企业法定代表人在3个月内被阻止出境。
责任编辑:王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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