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环保厅组织力量对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发现一些企业存在危险废物管理的突出问题。依据《福建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规定,福建省环保厅决定对福建龙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龙岩)、福建正利发树脂有限公司(宁德)等10家企业列为今年第二批督办企业予以省级挂牌督办,并督促有关地方和企业严格按照督办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这10家企业分别是:福建龙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龙岩)、福建正利发树脂有限公司(宁德)、联港金属制品(福建)有限公司(宁德)、福州奥特帕斯工业有限公司、泉州市聪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日电热(厦门)有限公司、南平劳特化工有限公司、莆田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工程、姜蒲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漳州)和三明金狮达树脂有限公司。
检查中发现,这些企业存在擅自将危险废物作为一般固废进行处理或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造假、产生的危险废物没有全部列入企业年度管理计划、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填埋等环境问题。
同时,福建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环保厅已要求相关部门对被查处督办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照“两高”司法解释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省环保厅将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问题适时组织现场后督查,对挂牌督办对象未按期完成督办事项,以及相关责任部门未履行监管职责的,将严格按照《福建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10家企业的环境污染的具体问题:
福建龙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自2012年以来,产生的四种危险废物超期贮存、未依法转移处置,且未提供环保部门批准其延长贮存的文件;危险废物未申报登记;联单保存不齐全,现场无法提供2012年联单;台账记录不完善,无出库数量记录,类别记录不准确。
福建正利发树脂有限公司(宁德)自2006年生产至今产生的危险废物均未依法转移处置;企业危险废物台账造假,危险废物暂存库中无危险废物堆存,检查时以地沟中挖出的污泥装袋后应付检查,危险废物去向不明 。
联港金属制品(福建)有限公司(宁德)热轧钢和废钢熔炼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即投入生产;补办的环评中未提及熔炼产生的飞灰及处置措施,企业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外售。
福州奥特帕斯工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污泥未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擅自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无台账记录;增加了含油抹布自行清洗工艺,未经环评审批,也没有清洗台账等处置设施相关运行记录;废机油超期贮存;贮存场所不够规范,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不全。
莆田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工程尚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因整改停止焚烧,部分医疗废物转移至其他地方处置未办理转移报批手续;转移联单保存不完整;无危险废物应急预案;从投入生产至今,医疗废物焚烧飞灰未转移处置,亦未向环保部门申请延期贮存。
泉州市聪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环评批复中明确要求按危险废物管理的废活性炭未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由厂家回收利用,未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未纳入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生产过程中的废切削液未收集。
中日电热(厦门)有限公司2013年清洁生产审核材料(环保部门尚未审核)将更换的液压油定性为危险废物,但目前仍由供应商回收,未提供供应商的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姜蒲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漳州)焚烧产生的飞灰去向不明,无转移联单等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尚在建设中;2014年5月到12月无飞灰产生与贮存台帐。
三明金狮达树脂有限公司处理产生的污泥无处理台账记录,去向不明确;企业仅将化工残渣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废活性炭和水处理污泥无处置去向。
南平劳特化工有限公司树脂生产过程的反应釜残渣、废母液、污泥未按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不规范,分区、分类收贮不到位,无液态废物防渗漏收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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