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二、初三
初二、初三人们访亲拜友,互贺新年。正如清人吴继筠在《福州岁时竹枝词》中说的:“簇新衣服趋人前,礼数谦谦喜连连。路上相逢共作揖,发财恭喜贺新年。”
大年初二,福州俗称“女婿日”,是女儿女婿回娘家拜年的日子,并在女方家里吃饭。有出嫁女儿的人家,要办春酒,邀女儿、女婿及外孙回娘家饮宴团聚。大年初三,亲族邻里间互相拜年。福州方言有这样的贺年诗:“姑嫂双双贺新年,红红伞灯挂厅前;好(斎)好粿送奴去,金字牌板企(站立之意)门前。”
正月初四
接神。初四清晨,家家户户,焚香“接神”,迎接去年送上天的灶君回銮就位。店铺在这天燃放红炮,开门营业。
福州传统民俗活动“接神”
正月初七
初七,古称“人胜节”,福州俗称“人补命”,那么,初七这天人的生日用什么来补命呢?一般吃太平面,也吃取七种菜(菠菜、芹菜、葱蒜、韭菜、芥菜、荠菜、白菜等。其中,芹菜和葱寓意聪明,蒜寓意精于算计,芥菜令人长寿)做的羹,叫做“七宝羹”,晚上也食年糕。
正月十五
正月十五,为元宵节,亦谓上元佳节, 元宵节是新一年中的头次月圆的节日,其实,福州人在过完春节后至元宵前夕各家各户就忙着买灯了。福州民间有送灯习俗,买灯是外婆送给出嫁女儿的,对出嫁之女,娘家每年例必送灯,“灯”与“丁”谐音,取添丁之意。第一年送“观音送子”灯,第二年则送“天赐麟儿”灯,如未生育,便送“桔”灯,寓为“焦急”之意,第三、四年如再未生养,还要再送“桔”灯,生育后可送“孩子坐盆”灯、“状元骑马”灯等,直送到外孙(女)16周岁为止。福州民谣:“正月元宵灯,外婆爱外甥(外孙),送来红红桔子灯,吉利又添丁。”反映了外婆爱外孙的社会风尚。杨庆琛榕城之夕《竹枝词》云:“天赐麟儿绘彩缯,新娘房子霞光增,宵深欲把金钗卸,又报娘家来送灯。”此诗描绘当时送灯的盛况。买灯的事由外婆置办,那送灯的差事则由亲家舅(小舅子)来做了。亲家舅送灯这天,要把他最新最漂亮的衣服来穿上,所以福州人有句“这个人装得像亲家舅一样”的谚语。亲家舅去送灯,有吃有穿有钱拿,当然是好差事。
正月十五福州老传统,外婆买灯,外孙提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