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身公益,热心参与、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1998年5月,在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他在一次办案中了解到,辖区某小学多为外来工子女,有许多孩子家庭背景特殊:有父母因吸贩毒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劳教、劳改的,有父母离异、病故的,有父母下岗失业生活十分困难的,还有的孩子是弃婴或身患残疾,等等。这让石华的心里受到极大震动,触发他用一颗爱心去温暖这些孩子,于是他主动和学校联系,表达自己的意愿,得到了学校领导的热情回应。他把这些孩子组成一支“阳光小队”,利周末时间来到在他们当中,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引导活动,并对个别性格特殊的孩子进行一对一的辅导。许多平时缺乏关爱、性格孤僻的孩子在这个大家庭里得到了温暖,如今已长大成人,用自己的双手回报社会。在石华同志人格力量的感召下,越来越多的青年志愿者加入这个行列,据不完全统计:15年来,有近千人次志愿者参与“阳光小队”开展的各类活动,400多名特殊家庭的子女从中受益。石华同志的感人事迹,先后被新华社、《中国青年报》、福建日报、东南电视台等多家中央、地方媒体报道,被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厦门市劳动模范,被共青团中央授予“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2003年石华同志到翔安工作后,继续发扬志愿服务精神,推动院团员青年开展未成年司法保护工作,大胆尝试便民、利民的工作新举措,甘当幕后英雄,乐作青年干警的工作好帮手,推出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直接参与对多名涉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工作,成功挽救了多名失足青少年洗心革面、重返社会;组织团员青年深入辖区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通过举办维权讲座,举办法制话剧、漫画创作大赛,设立流动宣传栏,编印青少年犯罪案例集等多种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形式送法进校园,深受师生喜爱;推动和组织设立、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检察服务站、涉案未成年人就业帮教服务站、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检察室、合适成年人参与、戴姐姐说法等多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服务举措,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的阳光和温暖,用其本人话说:“乐做一名使他人成为好人的人”。
责任编辑:金婷 |
- 2014-09-25年轻妈妈抱男婴跳河续 救人快递哥是宅男工作敬业
- 2014-09-18让扫厕所成为敬业精神的好教材
- 2014-08-05苏晓晖:诚以敬业 以诚育人
- 2014-06-23图说“爱岗敬业” 心绘“美丽人生”
- 2014-06-10“好司机”在晕倒前将车停稳 彰显敬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