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党员带头,让志愿服务在社区“遍地开花”
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党建共建基础上,推动机关在职党员到居住社区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是近年来福州市党建工作和文明城市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2011年,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深入开展“三结对三服务”活动的意见》,建立福州市机关党员参加居住地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登记制度,推动机关在职党员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在双岗,在创建文明城市、共建和谐社区中发挥积极作用,并把机关党员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列入机关党建绩效考评,推动此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目前,全市已有100多个市直单位的1.4万多名在职党员干部到居住地社区登记,福州市每个社区都成立了一支以上的党员志愿者队。机关党员充分发挥理论、技能、信息等方面优势,在居住地社区带头宣传党的政策,带头服务居民群众,带头参与社区建设,带头倡导社会公德,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如市工商质监系统党员开展了计量惠民、标准进万家、认证知识进超市、“12315”在身边等系列公益活动,司法系统党员努力当好政策法律宣讲员、困难群体帮扶员、环境卫生监督员、邻里纠纷调解员等“四大员”,卫生系统党员在社区进行疾病预防和保健知识宣讲,市电业系统党员为社区居民进行用电安全知识普及,文化体育系统党员为社区群众举办文艺辅导、编辑社区简报等,受到社区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共建共创,让志愿服务在社区“枝繁叶茂”
在省文明委的关心支持下,早在2010年福州市就启动了与省直机关、在榕高校、驻榕部队共建共创文明社区工作,近两千家省直机关、在榕高校、驻榕部队与福州社区结对子,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省直机关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到社区开展关爱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日常志愿服务,每年在“两节”、全国文明城市迎检等重点时段还安排近千名志愿者在机关驻地附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在榕高校定期派出大学生志愿服务队到共建社区开展活动,每年还派出上百名学生干部到社区担任社区主任助理,既充实了社区工作力量,又为大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良好的实践锻炼机会。驻榕部队也把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弘扬雷锋精神的具体行动,利用学雷锋月、节假日、部队战备训练间隙等,组织官兵到挂钩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安全巡逻、文明劝导等爱民助民活动。通过共建共创文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既树立了共建单位的良好社会形象,也有力促进了福州文明城市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明委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电视电话会议和这次全省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强化以社区为重点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我市志愿服务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