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是遵循志愿服务特点规律、把握志愿服务发展趋势、服务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今年2月,中央文明委出台《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省里相应制定《福建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方案》,这对进一步整合志愿服务力量,规范志愿服务工作开展,形成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强大合力,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福建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21年来,共青团福建省委坚持把制度化建设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我们按照团中央提出的“着眼发展、着力建设”的工作思路,根据省委文明委的工作部署,立足福建实际、围绕重点领域,不断推进我省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发展。第一,队伍建设方面。2005年4月,共青团福建省委颁布了《福建省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推行志愿者注册管理制度。10年来,经过规范注册的青年志愿者达到130.04万人,全省累计有4000多万人次青年志愿者为社会提供了超过3.4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各类专业青年志愿服务队伍1259支,基本上形成了可以稳定提供各类基本服务的青年志愿者队伍。第二,组织建设方面。迄今为止,我省九个设区市及主要高校均已成立青年志愿者协会。全省有县级以上青年志愿者协会251个,志愿服务站(点)1100多个,紧密联系各类民间青年公益组织268个;福州、漳州、南平、宁德等地市成立了青年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厦门团市委成立了志愿者工作联合会,初步建成了全省、市、县和基层四级青年志愿者组织体系。
第三,项目建设方面。近年来,我们逐步形成了以“结对+接力”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对接机制,目前全省累计有26.45万人接受过青年志愿者“一助一”或“多助一”结对帮扶。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实施4年来,全省已动员174944名青年志愿者与1331所农民工子女学校的391253名农民工子女进行长期结对,组织开展关爱行动9000多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10年来,按照省省对接、校地对接等模式,先后派遣3902名大学生志愿者赴宁夏、新疆、西藏、甘肃、四川、内蒙等西部地区和我省的三明、南平、龙岩、宁德欠发达地区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去年9月,我们按照省委尤权书记的指示,开始实施“文明出行——维护交通秩序青年志愿者行动”,目前参与的青年志愿者超过2万人次,服务总时数达35500多小时。
第四,机制建设方面。2003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使我省成为全国第四个为志愿服务立法的省份。在实践中,我们已初步形成了招募、培训、管理、考核、表彰等一整套社会化运作机制。比如,厦门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率先在全省开发和实施了“5435”志愿服务公益积分系统,在志愿服务行为评价方面作了有益探索;再比如,通过为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项目专员志愿者购买保险等举措,加强对青年志愿者的激励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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